根据天津长城集团整体战略部署,经天津长城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取消原集团安全部机构建制。
为了确保天津长城集团的“两条生命”,原集团安全部的部门职能,由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负责;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本公司的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请各位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与原集团安全部做好工作交接,(包括办证、参保)并对本部门的安全和质量进行一次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照天津长城集团的要求及规定,及时纠正并彻底解决不留死角。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为直接责任人,就“两条生命”对集团董事长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