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设备安全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是电梯业内各相关企业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6月26日,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成功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教育培训班”。来自全市170余家单位近700名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原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宋继红局长进行了专题授课。他围绕《特种设备安全法》、73号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及《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等法规文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有助于企业准确把握法规要求,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培训还邀请了两家行业标杆企业代表,就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进行分享,长城电梯集团(天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就是标杆企业代表之一。公司金焕余总经理在分享中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方面介绍了先进管理经验,为同行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参考。
(完)
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