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
认定申报仅剩最后几天啦!
还没申报的企业抓紧啦!
1、网上资料申报:3月1日-3月22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
2、纸质资料报送:3月27日-3月29日(集中收件,过期不再接收资料)。
3、评审评估时间:4月-5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实地考察等。
4、公示时间:5月~6月。
结合2019年度“专精特新”
认定政策宣讲会视频,效果更好哦~
变化:1、企业营业收入要求提高(100万-1亿元);2、今年新三板企业可以申报;3、发明专利只要满足“已受理”即可。
▼成立时间:在我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即2017年1月1日前注册并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性质:小型微型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划型标准有所不同,根据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的经营范围判断;
👉属于工业制造业企业申报的,需以实体产品作为申报标的物;
👉以虚拟系统或软件作为申报标的物的,一律参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
▼营收和效益:2018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到1亿元人民币之间;拥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1.小微企业判断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判断。
▼产品(技术)培育重点产业
👉软件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机械、轻工、电子、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符合“专精特新”含义(申报企业须只能选择一个申报方向)
👉专:专业化,专注核心业务,专业化生产、服务和配套等;
👉精:精细化,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等;
👉特:特色化,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生产特色产品等;
👉新:新颖化,即持久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
▼投产、专利、质量
👉 产品(技术)已投入批量生产一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前已投入批量生产),同时应为2016年1月1日后开发的新产品(技术)。
👉 要求企业对申报的产品(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
注:要求申报的产品或技术核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电路布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为2016年1月1日后取得,生物医药类企业时间限制可适当放宽。
温馨提醒:发明专利可以为已受理(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期间),其他专利类别均需为已取得相关证书。
👉 申报的项目在市场、质量、效益或发展等方面处于细分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 已上市企业;
👉 尚处于培育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
注: 2016年获得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已经可以申请了。
👉 单纯以APP应用类软件进行申报的;以内容为动漫、游戏类及其周边产品进行申报的;
👉 已申报并通过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通过更名、拆分、全部或部分合并到其他项目在一个部门或者到不同部门重复申报;
👉 其他:
(1)常规农副产品、饮料、烟、酒类;
(2)化妆品、服装、家具等日用类产品;
(3)普通手工艺品;
(4)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类产品;
(5)动、植物品种资源类产品;
(6)高能耗、环境污染类产品。
强调:申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资料造假的情况或发现企业存在失信记录,即刻取消参评资格;由中介机构代替企业申报的项目,一经发现,予以取消参评资格。
变化:1、网上申报口径改变:改为“资金类项目”申报。2、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产品执行标准。3、新增:提供2017、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其中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可用“2018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替代。
申报企业请登录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xm.gov.cn/),按照以下路径进行注册、数据报送:网站首页-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免费注册(法人账户)-登录-点击项目申报-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申报,按照步骤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资料。
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到:2019年3月22日(23:59:59),截止时间以申报系统时间为准。
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登陆系统下载打印产品(技术)申请表和产品(技术)基本情况表。网上申报结束。
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时间、份数
👉 一式2份,正、副各一本,按顺序胶装成册,A4纸双面打印/复印。其中正本中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社保缴交证明等需提供原件。(特别说明:申报材料,原件概不退还,请企业做好相应安排)。全部材料须加盖公章(公章在每一部分的材料首页盖一个即可)和骑缝章。
纸质材料要求
(一)封面
*申报系统中下载模板进行填写并盖章。
(二)2019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申请表
*系统填报,形式审查通过后下载打印。【正副本材料中,都应该提供盖章后的原件。
(三)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系统填报,形式审查通过后下载打印。【正副本材料中,都应该提供盖章后的原件。
(四)企业及申报项目情况介绍
*文字描写,网申系统中附件部分上传的模板内含部分提纲格式,仅供参考,企业编写时,请根据产品(技术)实际情况相应增减内容
(五)申报项目彩色清晰照片
*应不少于3张,每张容量要求:1M<照片大小<2M,JPGE格式,照片要求以图片格式单独上传,请勿粘贴在WORD或PDF文档中,上传的附件照片应有自己相对应的名称);
(六)申报项目采用的有效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的证明材料(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包括:①发明专利证书(可以为2016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期间受理暂未拿到证书)
②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电路布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均需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且必须为已获得证书原件;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得单独参加申报,需与其他证书搭配。
*涉及专利转让的,还应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企业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应权属申报企业(无纠纷),即要求相关资质证书的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或布图设计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申报企业名称;属于共同研发的知识产权(即权属人有多名),要求申报企业名字位于前两位。
*证书上有多个授权时间、受理时间、转让时间等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七)“专精特新”资质的相关佐证材料
(1)申报“专”方向的项目需提供:①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等(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任意一份即可);②大客户配套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大客户的供货合同、客户使用意见报告等)。
(2)申报“精”方向的项目需提供:①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等(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任意一份即可);②精益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申报“特”方向的项目需提供:①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等(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任意一份即可);②特色化生产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名牌产品、著名商标、老字号等)。
(4)申报“新”方向的项目需提供:①质量检测报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等(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任意一份即可);②查新报告。
*以上材料要求为必须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参与国家标准或牵头制定的行业标准文本等,企业自愿提供。
(八)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须核验原件,同时请打印出商事主体信息相关内容(含股东信息与经营范围),并加盖公章
(九)2017、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加盖企业公章,报表中的数据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致。
(十)2017、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盖企业公章)
其中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可用“2018年度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替代。
(十一)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7、2018年度税收证明
*须由税务部门按年度出具,请勿合并年度开具。
(十二)2018年度社保缴交证明原件;
*申报正本资料中须提供原件,副本资料可提交复印件。
(十三)产品属于须强制性认证的,须主动出示相关证明
(十四)其他与申报产品(技术)有关的材料(须核验原件)
①以下相关荣誉如有取得,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不提供,视为没有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国家级)、成长型企业、科技小巨人、创新型企业(试点)、双百人才企业、千人计划、著名商标。
②企业或项目获得的其他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
产品(技术)的专利证明材料
● 专利证明材料类别(原则上均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生物医药企业适当放宽)
① 发明专利: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需要区分国家专利局已授权和正在受理的专利,并提供相应证明,可以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受理暂未拿到证书。
②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已获得的证书复印件;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得单独参加申报,需与其他证书搭配。
③ 软件著作权、软件测试报告、集成电路布图:原则上应为已经取得的证书,且颁发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
● 专利权属要求
① 企业获得的与申报的产品(技术)相关知识产权应权属申报企业(无纠纷),即要求相关资质证书的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或布图设计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申报企业名称;属于共同研发的知识产权(即权属人有多名),要求申报企业名字位于前两位。
注:涉及专利转让的,还应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注意
● 注意以下两种情况仍不能算申报成功!!
一是申报企业未能及时在3月22日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获得通过,即使能在3月29日前按时报送纸质材料,不能视为申报成功。
二是申报企业已在3月22日前提交了网上申报材料,但是未能在3月29日前及时提交纸质材料,也不能视为申报成功。
因为涉及审核原件,所以现场审核时不止要带上两本申报资料,还要准备以下的资料:
企业制作的两本纸质申报材料(一正一副);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专利证明文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有关奖励等证书的原件需携带。但如果企业的奖励、认证证书为牌匾等较重物体携带不便,可以不用带至现场,复印件或照片即可。
注:
①以上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②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过期不再收取;
③请勿采取邮寄的方式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的纸质材料还需现场审核并查看原件,如有问题需退回重新修改后再次报送;
④到达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后,请先到取号机前根据屏幕的提示取号,然后在等待区根据语音报号前往对应的窗口提交材料。
凡纳入厦门市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项目库的小微企业,将优先给予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最高可达到50万。
①优先推荐参加工信部主办的“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②更易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可在专精特新企业与银行之间搭建小微企业贷款平台,
③在厦门市公共服务平台五楼大厅“专精特新”展区展示企业文化及产品。
④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经信局联合主办的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研修班学习,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
⑤参加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义诊:邀请我市优秀的专业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与企业对接,免费为企业“把脉”,对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⑥优先扶持、优先活动:优先推荐各级财政扶持资金;优先安排市经信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市中小企业协会、市中小在线组织的融资、管理咨询、培训、沙龙、国内大型展销会等各类活动。
⑦作为“重点企业”类型之一,有机会申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扶持资金。
① 纳入厦门市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名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到期自动失效。
② 已经获得“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称号的企业需等到有效期到期后才可再次申请(且必须以新产品(技术)参加申报)
③ 以下两种情况自动取消资格: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成长为中型以上企业。
联系: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处)2896786
联系: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
电话:2211821、2233621
传真:2219236
电邮:xm968871@163.com。
文件来源: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市经信局:关于2019年度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内容转载自: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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