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签发,大力推进采购国产仪器。2022年迄今,国家与各省市相继颁布政策,强调限制进口、优先采购国产医疗器械。从“鼓励国产”到“优先国产”,扭转了以往国产医疗器械所面临的“非进口不要、非进口不用”尴尬境遇。
在国产替代化政策的持续加持下,国产医疗器械品牌也不负众望,出现了如迈瑞医疗、联影、海卓科赛医疗等一批优秀的国产医械企业,解决了高端医疗设备核心技术的卡脖子式难题,实现了从研发、生产、制造到售后全链条自主可控。
由海卓科赛医疗自主研发的“海卓刀”,是国内首个获批国家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手术刀,也是我国首个利用超高速微射流进行临床治疗的精准手术刀系统,填补了国内空白,可用于外科领域的复杂创面、需要精细化治疗的创面清理及软组织剥离,满足精准外科的需求,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更高效、更有效、更经济的治疗手段。
国产优先,不仅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带动国内医械行业的发展,处于行业浪尖、临床价值显著的国家创新医疗器械,也将加快临床的规模化应用,进入发展黄金期。
1、国家财政部:采购进口产品,需核准
2022年5月16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采购进口产品,需核准。
在进口产品管理方面,对检测、实验、医疗等专用仪器设备,确有采购进口产品需求的,采购方案中可以就相应的进口产品设置采购包,但第二阶段采购人在采购入围进口产品前,需按规定履行相关核准程序。
2、财政部国库司:发布《采购法(意见稿)》,明确支持国产
2022年7月15日,财政部国库司发布一篇关于采购法的意见稿。针对近2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暴露的一些问题,《意见稿》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版政府采购法一旦完成修订,将彻底颠覆国内采购市场,尤其是医械企业。
其中内容具体包括:支持国产、分散采购取消“限额标准以上”的限制;取消“地方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提法;新增“最优质量法”评审法、“创新采购”采购法;明确了“最低评审价法”的适用范围等内容。
1、山西省:要求政府采购国产产品,确需进口的,须经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实施采购。
2022年3月21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2022-2023 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依法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严格依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主管预算单位集中管理和批量论证,经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实施采购。
2、安徽省财政厅、卫健委、医保局:公立医院进口产品采购,进口设备必须通过主管部门批准,否则禁止采购。
2022年4月22日,安徽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自2022年6月1日起,未经批准,禁止采购进口产品。
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可通过订购方式实施。
3、湖北省: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必须开展需求调查
2022年6月7日,湖北省财政厅修订出台了《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同样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招标采购金额1000万以上的货物,或者需要采购进口的医疗设备,必须开展需求调查,否则视为项目不合规!
4、江苏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022年6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厅本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备购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布。采购公告显示,本次江苏省卫健委总预算近2.52亿元,采购的医疗设备共计 3974 台,其中 257台医学影像类设备注明只要国产,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宁夏自治区:医疗器械类进口产品进行集中审核
2022年07月18日,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自治区财政“三项服务”打造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审批服务升级版》通知,要求自2022年起,在医疗卫生行业医疗器械类进口产品品目中,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和所属单位确定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和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试行集中审核。并且对采购单位内控手续不全、专家论证意见不明确、提供资料不完整、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不明确等情形的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及时予以退回或不予审批。
6、深圳市:进一步限制采购进口设备!国产必须优先
2022年9月7日,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采购进口医疗设备,持续利好国产设备进院!
《通知》强调: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因工作需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将统一由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和初步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