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 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 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 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 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这两条明确规定的社保违法违规行为。
换句话说就是,企业为员工在第三方机构缴纳社保、领取生育津贴等社保基金的方式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