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全国第七批61个品种药品集采正式拉开帷幕。通知要求,相关药企在明日,7月12日上午7点30分开始递交申报材料。需要注意,本次集采首次离开上海,将地点设在南京,且供应地区的选择需要分两天进行。官方规则解读请点击下载→要点解读
明日,医药魔方info将实时更新本次集采报价情况及中标结果,您可以点击收藏小程序↓↓↓,或者公众号后台回复【第七批】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本次有资格参与本批58个品种(含不同规格61个品种)集采的竞争厂家名单,共506个产品有资格参加竞标,有的企业涉及多个品种,合计企业283家,仅供参考。
从以往批次来看,每批次都会有一部分企业产品在采购文件发布到报价日期间过评,而这一部分企业在国采时中标率分别高达70%-80%。国家带量采购组织以来,随着规则逐步趋于稳定,各家企业的报价策略也逐步清晰。对于“末班车”的过评企业来讲,有的是按照新4类上市获批的并非补充申请,由于还未组建销售团队,销售成本少,愿意直接报低价中标集采;而对于补充申请一致性评价过评的企业来说,虽已上市销售,但在质量上难以和原研及过评产品抗衡,从而市场份额较低,一旦过评,中标集采后几乎是完全的增量,所以集采“末班车”的企业拥有先天的竞争优势。
本次有29个产品在6月20日-7月7日之间获批,覆盖17个品种,其竞争环境将会更加激烈。具体情况如下:
① 申报资格:需于2022年7月7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且满足是原研或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纳入《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
② 申报价格天花板:“单位申报价”应小于或等于采购品种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本次集采文件下发之时,伴随着品种和采购量之外,一并公布了每个品种和规格对应的“最高有效申报价”。另外,申报价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至最小计量单位(指单片/单粒/单袋/单支等)后的价格作为“单位申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4 位)。
③ 采购量确定及采购周期:中选企业数量直接与采购量和采购周期挂钩,但协议仍然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具体采购周期为1、2、3年不等。
④ 中选企业:规则方面沿用第五批的入围企业数量规则,总结如下。
情形一仍与之前相同,为价格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即:
入围企业价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获得拟中选资格:
1)“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
3)“单位申报价”降幅≥50.00%(以《采购品种目录》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降幅以百分比计,四舍五入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 2 位。
情形二满足情形一的入围企业,符合以下条款之一,即:
2)满足情形一后,同品种中为最高顺位,按“同品种最高顺位‘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顺位‘单位可比价’”计算比值,在本次集采所有品种比值结果降序排列中非前6名的。若与第6名计算比值相等,则并列第6名。
⑤ 供应确认:本次集采首次设定备供地区,拟中标企业统一进行主供地区和备供地区确认。若拟中选企业未按时参与供应地区确认,视同放弃拟中选资格。
本次集采涉及品种更广、企业更多,希望最后可以实现企业、患者、医保基金的三赢结果。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