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全国第八批40个品种药品集采正式拉开帷幕。通知要求,相关药企在明日,3月29日上午7点30分开始递交申报材料。需要注意,本次集采定在了风景宜人的海南省。官方规则解读请点击下载→要点解读
明日,医药魔方info将实时更新本次集采报价情况及中标结果,您可以点击收藏小程序专题关注最新更新资讯↓↓↓,或者公众号后台回复【第八批】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本次有资格参与本批40个品种集采的竞争厂家名单,共342个产品有资格参加竞标,有的企业涉及多个品种,合计企业224家,仅供参考。
① 申报资格:需于2023年3月24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且满足是原研或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
② 申报价格天花板:申报价格方面本次也有要求更改,从“单位申报价”(保留小数点后4位)变更为以最小零售包装(如: 盒) 为计价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 )。
③ 中选药品挂网价格确定:中选企业在主供地区、备供地区按其中选价格直接挂网供应,在第二备供地区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 在非主供和非备供地区也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
④ 采购周期: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⑤ 中选企业及采购量的规定:规则方面沿用第七批的入围企业数量规则,总结如下。
情形一仍与之前相同,为价格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即:
入围企业价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获得拟中选资格:
1)“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
3)“单位申报价”降幅≥50.00%(降幅以《采购品种目录》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
情形二满足情形一的入围企业,符合以下条款之一,即:
2)满足情形一后,同品种中为最高顺位,按“同品种最高顺位‘单位可比价’/同品种最低顺位‘单位可比价’”计算比值,在本次集采所有品种比值结果降序排列中非前6名的。若与第6名计算比值相等,则并列第6名。
⑥ 供应确认:拟中选企业统一进行主供地区和备供地区确认。若拟中选企业未按时参与供应地区确认,视同放弃拟中选资格。主供地区确认:拟中选企业首先进行主供地区确认程序,第一顺位企业优先在供应地区中选择 1 个地区。 优先选择完毕后,从第一顺位企业开始, 所有拟中选企业按顺位依次确认剩余地区。备供地区确认: 每个拟中选企业的备供地区须不同于其主供地区。若拟中选企业数为1家, 则无需参加备供地区确认。第一顺位企业优先在供应地区中选择 1 个地区。优先选择完毕后,从第一顺位企业开始第一轮的选择,所有拟中选企业按顺位依次确认备供地区。若拟中选企业数为 N 家(N≥2) ,则每个“选择单元” 由 N-1 轮组成。
从入围企业来看,倍特药业、科伦制药、扬子江、瑞阳制药分别有超过6个产品参与本次国采。
从以往批次来看,每批次都会有一部分企业产品在采购文件发布到报价日期间过评,而这一部分企业在国采时中标率分别高达70%-80%。今年“末班车”的过评企业依然不少。本次有24个产品在3月2日-3月24日之间获批,覆盖15个品种,其竞争环境将会更加激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集采涉及品种更广、企业更多,希望最后可以实现企业、患者、医保基金的三赢结果。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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