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网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湖北)部分品种采购文件(HBSYXLHCG-2021-001)》的通知,对试点扩围中选企业不超过 2家 (含 )、 采购周期为 1 年的帕罗西汀口服常释剂型等8个品种开展到期竞价的相关工作。
与其他省份征求原中标企业意见续签的做法不同,湖北省采用再次竞价的方法对8个品种进行带量采购。首年约定采购量为约定采购 量计算基数的60%,次 年约定采购量为该采购品种 (指 定规格) 首年实际采购量的60%。次年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协议每年一签。

申报品种资格方面,属于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 品,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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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点 扩围中选(湖 北)品种。 -
试点扩围联盟地 区未 中选的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
试点扩围采购周期内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 -
试点扩围采购周期内根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 (2016年 第 51 号),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