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有传言监管层对“当前科创板、创业板在审涉及小米产业链的项目做了排查,涉小米产业链IPO政策受限”。

来源:综合中国基金报、人民网、微博评论
2022年反垄断工作怎么干?
市场监管总局划重点
·要深刻理解公正监管就是公共服务;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垄断阻碍经济发展,反垄断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促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2022年反垄断工作重点做好聚焦提高反垄断法治化水平、聚焦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聚焦稳定宏观经济和保障民生福祉、聚焦推进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及聚焦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五方面工作。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3月17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全面总结2021年反垄断工作,分析新形势新要求,谋划下一步思路,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会议要求,2022年反垄断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促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会议指出,2021年反垄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领域和重大案件执法实现新突破,公平竞争政策体系建设和实施取得新进展,反垄断执法体制和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国际合作和竞争倡导迈出新步伐。全国查处垄断案件176件,罚没金额235.86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7件,附条件批准4件、禁止1件。市场监管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监管力量得到充实。成功举办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平台经济竞争生态明显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稳步向好。准确释放了规范和发展并重、稳增长促民生、公平公正监管的政策信号,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公正监管就是公共服务;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垄断阻碍经济发展,反垄断促进经济发展。要更加找准促进宏观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更加深入认识和尊重市场规律;更加注重推动资本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供给;更加强化竞争治理的系统观念;更加开阔全球化视野,不断增强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2022年反垄断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提高反垄断法治化水平,着力完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的行为指引。
二是聚焦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着力深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
三是聚焦稳定宏观经济和保障民生福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将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硬动力”。
四是聚焦推进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公平竞争治理能力,抓好队伍建设。
五是聚焦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着力增强企业合规能力,提高竞争规则领域国际话语权。
(来源:人民网)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违规炒作!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中国发展网讯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下称《清单》)的通知指出,要强化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违规炒作,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经纳入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地方细化措施的监督指导,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通知强调,要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要强化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违规炒作,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通知要求,要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有关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性质严重案例及相关情况,实行点对点通报约谈。
通知还指出,要深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情况、督办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和整改效果作为评估重要内容。注重将信息技术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开展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效能评估结果应用。
通知还要求,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对清单所列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对于需提请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按法定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来源:综合中国基金报、人民网、微博评论
会议要求,2022年反垄断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提高反垄断法治化水平,着力完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的行为指引。
二是聚焦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着力深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
三是聚焦稳定宏观经济和保障民生福祉,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将公平竞争的“软实力”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硬动力”。
四是聚焦推进现代化监管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公平竞争治理能力,抓好队伍建设。
五是聚焦塑造我国竞争新优势,着力增强企业合规能力,提高竞争规则领域国际话语权。
(来源:人民网)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违规炒作!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中国发展网讯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下称《清单》)的通知指出,要强化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违规炒作,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应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经纳入的,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对地方细化措施的监督指导,确保符合“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通知强调,要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要强化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违规炒作,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
通知要求,要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进行归集排查,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有关情况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性质严重案例及相关情况,实行点对点通报约谈。
通知还指出,要深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情况、督办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和整改效果作为评估重要内容。注重将信息技术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开展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效能评估结果应用。
通知还要求,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对清单所列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对于需提请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按法定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2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清单(2022年版)》如下:













































































《清单(2022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同时废止。













































































中央发文!
加强反垄断等重要领域立法,
加大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据新华社8月11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提出了多项重要内容: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度。
●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
●加大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同志就《纲要》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纲要》主要围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其中,《纲要》提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执法力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目标设定上,《纲要》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纲要》指出,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反垄断、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度。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纲要》强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该负责人称,在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纲要》主要围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其中,《纲要》明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来源:互联网思想
来源:互联网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