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我国第一部反洗钱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该法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是《反洗钱法》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支付机构反洗钱合规水平、洗钱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支付机构为协助警方打击涉毒洗钱、腐败洗钱、恐怖融资、地下钱庄等经济犯罪,提供了大量高质量的情报线索,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客户账户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按照《反洗钱法》和《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进行金融消费和接受金融服务时,特别关注以下法定义务和注意事项:
1.主动配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2.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3.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4.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
5.为规避监管标准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6.拒绝高利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工作人员
温馨提示
接到陌生电话冒充“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你涉嫌洗钱、透支、欠费、医保卡、身份证被盗用、法院传票,以及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等为由,让您立即把资金转到所谓“安全账户”、“指定账户”的,都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有一个共同的规律,无论诈骗犯怎么说,最后都要落到一个点上,就是犯罪分子要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和账号。所以,您一定要保护好这些信息,不要轻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