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余载,做好客户信息维护和治理应该成为一种基本技能。但从最近年来央行公布的大额罚单看,机构因“身份不明客户”、“违反保密规定”、“匿名、假名账户”等反洗钱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并不在少数。在当前法人监管模式趋于成熟且严格的大形势下,金融从业人员应当对这类问题给与足够关注。本期针对不同的监管案例,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情形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二十一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 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八十六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冒用他人身份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
认定要点
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户很好理解,此处不做赘述,但注意区分其与代理开户、未经权开户等情形。当前反洗钱义务机构对客户和证件的核实措施都比较严格,每年能够发现不少此类风险事件,但从概率上来说机构很难保没有成功的情形。而此类情形一旦成功开户或办理其他金融业务,将被认定成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
筛查方式
此类情形通过数据批量筛查的方式并不太适用,大多反洗钱义务机构目前也只能自查时人工比对客户照片、证件影像等资料查找有无此类问题存在。因此,防范冒名开户情形的核心在于预防,加强客户接纳环节的审核,发现冒用嫌疑果断拒绝。值得提醒的是,人证比对、人脸识别比对等生物识别技术仅是提高客户身份审核准确性的手段之一,并非100%准确,还应结合询问以及观察客户的表现综合判断。
应对措施建议
1.对于符合冒名开户情形,且已经开户成功的账户建议立即采取中止所有金融服务,或采取止付措施,并尝试与“客户”留存的联系方式取得联系。
2.完整保存证件再次审核、联网核查、电话回访记录重新识别记录。
3.对于确认冒名开户,且开户后发生规模化资金交易的,建议主动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4.形成案例,及时对分支机构进行风险提示。
编辑 金哥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