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青年报》(báo thanh niên )12月17日消息:
12月16日,第一区域西贡港口岸海关支局配合胡志明市海关局海关检查队、越南海关总局反走私局南方区反走私检查队对被暂扣在吉莱港(cảng cát lai)装满木材产品的111个准备发往中国的集装箱进行检查。

该批货物是由平阳省新渊南新工业区的志林木材加工有限责任公司(Công ty TNHH chế biến gỗ Chí Lâm)出面申请办理海关手续准备出口到中国。根据企业的申报单显示,这批货是木屑颗粒,出口税务为0%.该批次货物被划分为黄色通道产品,即:黄色通道主要适用于中度风险商品,需要海关进行各种单据,包括报关单、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原产地证明书、质量检查、完税证等文件核实后才能获准放行。但实际上第一区域西贡港口岸海关在检查后发现了可疑问题,因此停止继续通关,对产品进行实际检查。

最后确认集装箱的实际产品是木块,出口税应为25%,并不是申报单上的零关税木屑颗粒,如此一来,该志林公司最起码逃税数百万人民币,可能高达上千万人民币。

第一起同类案例件则是11月22日由西贡港口海关下发通知,停止对平福省亚洲西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Công ty TNHH thương mại Sài Gòn Á Châu)的25个货柜的通关手续,要求进行实际检查。12月10日,经检查确认,该25个集装箱全部是出口税为25%的木块,可海关申报单却填写了出口税为10%的薄木片,该25个集装箱即可漏交给国家近90万人民币的出口税。

目前胡志明市经济刑侦警察与当地海关等其他部门对这两起偷税漏税发往中国的木块出口案进行深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