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科技处,昆山、泰兴、沭阳、常熟、张家港、江阴市(县)经信委科技科:
根据《财政部 工信部 保监会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6﹞60号)要求,请你们结合企业参与国家首台套保险试点的实际需求,对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附件2)提出修订建议。
申请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的条件有:一是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二是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三是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请各地于6月22日前将修订建议表(附件1)电子版汇总反馈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李凯 电话:025-83392940 邮箱:kjclk@qq.com
省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
2017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