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林(农水、经信)局,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牢固树立“农民朋友至上”的意识,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构建更加协调、更加高效、更加可持续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无锡现代农业建设水平,经研究,现将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有关实施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实施范围
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类别和实施范围,见附件1。
二、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
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要求进行补助,具体扶持内容、补助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各类市级农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为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作贡献的本地涉农经营主体,具体见附件2。申报主体须符合登记的真实性、经营的合法性、生产的安全性,其中涉农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必须达到如下具体条件:(1)涉农企业: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通过安全消防验收;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管理规范。(2)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项目所需资金自筹能力。(3)专业大户:具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种植、养殖专业大户证明,具备相应的种植、养殖类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项目所需资金自筹能力。
2、项目申请主体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具有连续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填写《市级专项切块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各市(县)区对由市审批立项项目,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项目申请主体要填写《市级专项非切块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4)。
3、项目实施期限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具体要求设置,已享受过各级各类财政补助的建设项目(包括自筹配套资金完成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对上年度在承担省、市财政支农项目建设过程中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企业,在上年度以来出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拒绝监督检查、采样的,检出禁用农(兽)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项目补助;近两年(2015、2016年)已撤销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再次申报。
4、项目申报要按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原则,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的若干关键环节编制项目建设内容,一个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类别补助,一个申报主体不同项目建设内容可以申请不同的对应项目类别补助,单个申报主体年度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除外)。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其中“菜篮子蔬菜基地配套设施补贴”、“现代渔业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到2017年10月31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配套建设”、“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截止至2017年12月30日)。
5、项目申报截至时间2017年4月30日。
四、其他说明
各地要切实按照《关于印发〈无锡市农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锡农委〔2016〕305号)文件要求,增强管理责任主体意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项目申报立项、实施方案批复、督查验收、绩效评价等项目关键环节管理,确保项目申报程序合规、申报材料真实、项目实施准确,切实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所有项目立项情况须在6月30日前报市农委项目办。
附件:1、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清单
2、2017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市级专项切块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4、市级专项非切块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