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甘陕联盟2021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由甘肃省牵头,联合陕西省所有公立(含军队)医疗机构参加采购联盟。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本次联盟集采针对34个品种69个品规进行,采购周期1年。值得注意的是同通用名药品已有在国内上市的原研药或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含参比制剂),本批集中带量采购暂不纳入。自采购文件发布至企业报价前,如有采购品种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参比制剂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该品种不再纳入集中采购。
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不区分质量层次,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同组竞争,同品种不同酸根碱基的药品认定为同一药品,同品种不同剂型分属医保和非医保的,此次集采只采购医保目录内的剂型;同品种不同剂型分属医保甲类和医保乙类的,此次集采按照医保类型分两组采购。企业报价不得高于本企业甘陕两省现行最低中标挂网价。
每组确定1家企业中选,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50%,中选药品价格降幅(降幅=(降幅计算基准价-企业报价)/降幅计算基准价)超过50%的,每多2个百分点增加1%的约定采购量,最多不超过计算基数的70%;其中抗菌类药品约定采购量为计算基数的40%,中选药品价格降幅(降幅=(降幅计算基准价-企业报价)/降幅计算基准价)超过50%的,每多2个百分点增加1%的约定采购量,最多不超过计算基数的60%。
中选规则方面,每组只中选1家企业。
申报企业数为1家的,由专家组谈判产生中选结果,谈判未能达成一致的,该产品流标;
申报企业数为2家的,由专家组议价产生中选企业,如两家企业均未议价成功的,该产品流标;
申报企业数大于等于3家的,按照综合评分最高的1家中选,当综合评分最高的企业报价高于同组最低价1.8倍(注射剂申报制剂价小于1元和其他剂型制剂价小于0.1元的除外)时,该品种进入专家组议价环节,综合评分前两名的进入议价,申报企业进行二次报价,由专家组议价产生最终中选企业。综合评分相同时,价格最低者中选;综合评分及价格相同的,2020年度联盟省份采购量大的企业中选。
综合评分方面,则从经济技术标评分(40分)和商务标指标和规则(60分)两方面,涵盖市场占有率、医疗机构覆盖率、生产企业主营收入排名、生产企业产量排名、质量加分、药监质量抽验、诚信积分考核、报价绝对值评分、报价降幅评分等多个项目。
本次联盟集采将于2021年7月26日至8月5日24时进行申报,8月24日解密并进行复议谈判。具体涉及品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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