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7.1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一般项目
7.2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导轨0~+3mm。
7.3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7.4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7.5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大于150mm。
7.6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
电梯导轨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主控项目 |
1 |
导轨安装位置 |
设计要求 |
一般项目 |
1 |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
轿厢导轨(mm)0~+2 |
对重导轨(mm)0~+3 |
|||
2 |
导轨支架安装 |
GB50310-2002第4.4.3条 |
|
3 |
每列导轨工作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偏差值 |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0.6mm |
|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1.0mm |
|||
4 |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 |
GB50310-2002第4.4.5条 |
|
5 |
不设安全钳对重导轨接头 |
接头缝隙(mm)≤1.0mm |
|
接头台阶(mm)≤0.15mm |
8 施工试验计划
导轨支架和导轨安装完毕,应按本工艺标准“7 质量标准”对电梯导轨安装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9 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9.1井道施工、特别是吊运道轨时,应仔细检查吊具、卷扬机等设备,防止意外发生。
9.2井道中施工人员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10 成品保护
10.1运输,不可拖动或用滚杠滚动运输。
10.2当导轨较长,遇到往梯井内运输不便的情况,可先用和导轨长、短相似的木方代替导轨,反复进行试验,找出最佳的运输方法。若必须要破坏结构时,要和土建、设计单位协商解决,决不可自行操作。
10.3当剔层灯盒、按钮盒、导轨支架孔洞,剔出主钢筋或预埋件时,不要私自破坏,要找土建、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10.4在立导轨的过程中对已安装好的导轨支架要注意保持,不可碰撞。
10.5导轨及其它附件在露天放置必须有防雨、雪措施。设备的下面应垫起,以防受潮。
11 工程质量验收
施工班组应根据进度填写导轨安装质量记录见附表《轿厢导轨安装质量记录》、附表《对重导轨安装质量记录》。
导轨支架和导轨安装完毕,应按本工艺标准“7 质量标准”对电梯导轨安装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电梯导轨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12.1用混凝土浇筑的导轨支架若有松动,要剔出来,按前述的方法重新浇筑,不可在原有基础上修补。
12.2用膨胀螺栓固定的导轨支架若松动,要向上或向下改变导轨支架的位置,重新打膨胀螺栓进行安装。
12.3焊接的导轨支架要一次焊接成功。不可在调整轨道后再补焊,以防影响调整精度。
12.4组合式导轨支架在导轨调整完毕后,须将其连接部分点焊,以增加其强度。
12.5固定导轨用的压道板、紧固螺丝一定要和导轨配套使用。不允许采用焊接的方法或直接用螺丝固定(不用压道板)的方法将导轨固定在导轨支架上。
12.6调整导轨时,为了保证调整精度,要在导轨支架处及相邻的两导轨支架中间的导轨处设置测量点。
12.7冬季尽量不采用混凝土筑导轨支架的方法安装导轨支架。在砖结构井壁剔筑导轨支架孔洞时,要注意不可破坏墙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