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徐汇发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功能定位,聚焦打响“科创绣带”品牌,加快西岸人工智能大模型科创街区建设,充分发挥“模速空间”的先发优势,着力打造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先导区,特制定本意见。
支持对象
本意见的适用对象为登记注册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主要创新活动在徐汇区的相关单位,以及其他经区政府批准的支持对象;上述主体需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政策申报条件。
支持方式
(一)提升自主创新水平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三)优化产业生态营造
(四)加强综合服务支撑
附则
1.在享受本意见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相关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
3.本意见规定的经批准、经综合评价、经认定等(以下统称认定),将按照公平合理的认定条件和规范透明的认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认定工作。
4.本意见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