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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兼职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灵活用工企业
注意啦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告
10月1日起将首次正式报送!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哪些人员需要报送?
灵活用工模式的企业怎么报送?
本月新增收入税费怎么计算?
连续劳务收入有多少?
10月直接进入收入计算、更快报送
可点击下方小程序进行
政策解读
2025年7月,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的出台,灵活用工领域迎来重大税务政策调整。
根据最新规定,灵活用工收入将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这一变革影响广泛,关乎广大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众多采用灵活用工模式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相关规定
明确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上从事设计
咨询、讲学、录音、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
一律属于 “劳务报酬所得” 应税项目
平台连续劳务与传统标准劳务的对比
平台连续劳务(新政下)
· 个人所得税
适用综合所得累计预扣法减除费用:可扣除收入额20%的累计费用、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
预缴税率:3%-45%(次年3-6月合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添加专项扣除费用)
· 增值税:起征点10万元/月,超10万元按1%征收
传统标准劳务
·个人所得税
适用劳务报酬所得预扣法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预缴税率:20-40%(次年3-6月合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可添加专项扣除费用)
·增值税:起征点500元/次,超500元按1%征收
输入你的预估连续劳务收入,一目了然
例如:王女士预估9月还可获得的连续劳务收入为5000元,在新政下税费计算下,本月预扣个人所得税比原来减少800元
入口:算算你能省多少钱!
除销售货物、运输服务外
其余服务类收入一律按“劳务报酬”计税!
这5类人群最需关注
以下服务收入必须按劳务报酬计税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灵活用工中除销售货物、运输服务外的服务类收入(如直播、设计、配送等),从 “经营所得” 转为劳务报酬,采用累计预扣法按月预缴,年度并入综合所得汇算(多退少补)
以下服务收入必须按劳务报酬计税
·主播、达人(直播、短视频)
·线上教师、培训师
·设计师、程序员、咨询师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
·兼职客服、推广员、文案写手
注意:直播、教育、配送、设计、咨询等知识型、技能型服务
平台需要按月预扣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每月扣除5000元费用后,按3%-45%税率预扣。向税务机关报送从业者身份信息、收入金额、交易明细等。在次月15日前完成《代办申报表》填报。
建议企业重新评估现有灵活用工模式
选择合规平台
优化用工结构
留存完整凭证
建立"连续劳务关系"识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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