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政府部门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海关公告是海关对外发布信息的一项重要载体,对于进出口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掌握海关的政策、法令和其他法定事项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过去九年里,我们每年都会为您梳理前一年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内容,回顾一年来海关公告里记录的主要事项,提示应当关注的重点,帮助进出口企业一方面了解改革动向,找准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把握政策变化,避免触犯“红线”。
海关公告里的2016
海关公告里的2017
2018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
2019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
2020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1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2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3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4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转眼间又告别了2025年,我们再次推出《海关公告里的2025》系列,与您一起全面了解一年来海关的各项重大政策变化,理清脉络,认清方向,为您的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合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动植物检疫27份,监管通关、卫生检疫各3份,征税2份,保税加贸1份。
准入阿根廷坚果(第45号)、摩尔多瓦葡萄籽粕和葵花籽粕(第60号)、法罗群岛野生水产品(第63号)和饲用水生动物蛋白和油脂(第69号)、西班牙鲜食樱桃(第70号)、越南辣椒(第71号)和鲜食百香果(第72号)、阿根廷牛黄(第73号)、越南毛燕和食用燕窝(第75号)、柬埔寨榴莲(第76号)、马来西亚鲜食椰子(第78号)。
防止印度尼西亚等7国猪瘟(第46号)、布基纳法索等10国小反刍兽疫(第47号)、斯里兰卡、喀麦隆、埃塞俄比亚口蹄疫(第48号)、印度等5国绵羊痘和山羊痘(第49号)、肯尼亚等5国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第50号)、斯洛伐克口蹄疫(第51号)、北马其顿部分地区新城疫(第52号)、斯里兰卡、埃塞俄比亚新城疫(第53号)、安道尔蓝舌病(第59号)、伊拉克、马里小反刍兽疫(第66号)、土耳其、伊拉克、埃及绵羊痘和山羊痘(第67号)、马里口蹄疫(第68号)、摩洛哥部分地区新城疫(第77号)、利比里亚高致病性禽流感(第80号)疫情传入我国。
4月份的14份防止动物疫情传入公告共涉及27个国家(地区)发生的8种疫病,单月公告数量和涉及国家(地区)数量都列此类公告年内第1,单月涉及疫病数量列年内第2。
暂停美国C&D (USA) INC.企业高粱和American Proteins inc.等3家企业禽肉骨粉输华资质(第54号)、美国2家禽肉企业产品输华(第55号)。
第79号公告明确跨境电商销毁退运有关事项,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简称网购保税)进口库存商品销毁和进出口商品退运监管,自发布之日(2025.4.29)起实施。
第61号公告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有关规定,废止9项规范性文件。
第74号公告发布《2025年第12届世界运动会海关通关须知》,有效期自发布之日(2025.4.23)起至2026年8月31日。
第65号公告根据新修订的《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明确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海关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第57号公告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自发布之日(2025.4.9)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自2024年4月9日起针对登革热的防控措施已持续一年半。公告到期后,海关总署发布第191号公告,继续延续相关防控措施6个月。
第62号公告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我国,自发布之日(2025.4.22)起生效,有效期1年。此前,海关于2024年9月13日发布第118号公告,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我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到期后并未立即延续。此次第62号公告是基于2025年4月10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声明,宣布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风险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58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执行事项,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称“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第56号公告宣布自2025年4月21日起起实施船舶吨税缴款凭证和吨税执照自主打印改革。
第64号公告自发布之日(2025.4.18)起优化原油炼制产品加工贸易单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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