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餐具出口归类与申报要点
我国陶瓷餐具凭借品质、价格及技术创新优势,在国际市场占据重要地位。企业在办理出口申报时,需重点关注商品归类及进口国监管要求。
一、陶瓷餐具的归类要点
海关根据材质和用途对陶瓷餐具进行分类,企业应准确区分陶制与瓷制品。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瓷制品主要包括硬瓷、软瓷、素瓷(如白瓷)和骨瓷。其特征为:几乎完全玻璃化、质地坚硬、不渗透液体、敲击声清脆,通常呈白色或经人工着色,具有半透明性(较厚者除外)。
- 硬瓷:以高岭土、石英、长石等为原料,施无色透明釉并一次烧成;
- 软瓷:含较少矾土,较多硅石和助熔剂(如长石);
- 骨瓷:主要含磷酸钙,烧制温度低于硬瓷,釉面常二次低温烧制,适合复杂装饰;
- 素瓷:未上釉的瓷制品,如巴鲁斯瓷(卡拉拉瓷),呈淡黄色,含较多长石。
其他陶瓷产品包括多孔陶瓷、粗陶器、“半瓷”“仿瓷”等。其中,多孔陶瓷可被液体渗透,质地不透明且易划伤;粗陶器致密坚硬,常呈灰或浅棕色,多上釉防渗;“仿瓷”类产品虽外观近似瓷器,但仅在薄处略显半透明,断裂面粗糙无光泽,内部多孔易划伤,应按陶制品归类。
陶瓷餐具(如茶具、咖啡具、盘、碗、碟、壶、调味瓶、杯、蛋杯、餐巾环等)若为瓷制,归入品目69.11;若为陶制(含粗陶、精陶、仿瓷),归入品目69.12。若观赏价值高于实用价值,则归入品目69.13;百年以上的古代陶瓷餐具则归入品目97.06,可能涉及文物管理规定。
二、出口监管要求与规范申报要素
归入品目69.11和69.12的陶瓷餐具目前无国家法定检验要求,不征收出口关税,并享受13%的出口退税率。但出口至不同市场需满足当地技术法规和认证要求。
例如,输往美国的食品接触类陶瓷产品须通过FDA认证,完成食品级安全测试,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企业在申报时应准确提供以下信息:
- 品名;
- 材质(瓷制或陶制);
- 种类(餐具、厨房用具等);
- 是否为骨瓷;
-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