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1月28日颁布的第425-ФЗ号联邦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提交零申报的企业将面临额外的强制性缴费义务。
👉现行规定(2026年1月1日前)
目前,保险费的计缴基数通常为支付给员工及民事合同执行人(自雇人士除外)的报酬。若组织负责人/经理(例如唯一创始人)未领取工资,则组织无需为其缴纳保险费。即使该负责人被认定为被保险人,此事实本身也不产生缴费义务(但需按规定提交零申报)。
👉新规核心变化
新法修订了《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421条第1款,引入了针对企业负责人的最低缴费基数规则,具体如下:
1. 适用情形:若在一个日历月内,支付给企业负责人的累计金额低于联邦最低工资标准,则必须按当月联邦最低工资作为基数,为其计算并缴纳保险费。
2. 触发条件:该义务的成立不依赖于是否实际支付报酬,也不依赖于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或其他合同关系。
3. 特殊计算:若负责人在一个月内未完整履职,则缴费基数按当月实际履职天数占当月总日历天数的比例折算。
👉关键要点解读
1. 仅针对商业组织:新规不适用于非商业组织(如СНТ、ТСН、协会等)。此类组织在未向负责人支付报酬时,仍可免缴保险费。
2. 基数标准:采用联邦最低工资标准,而非地区标准。2026年联邦最低工资为27,093卢布。
3. 唯一创始人-负责人情形:若唯一创始人任命自己为负责人且未领取工资(仅可能获得股息),组织仍需按最低工资基数为其缴费。
3. 无视经营状况:组织是否实际经营、账户有无资金流动、是否具备缴费能力,均不影响该法定义务的产生。
4. 履职天数认定:通常以负责人在统一国家法人登记簿中的登记信息为准。只要其被登记为独任执行机构,即便其休无薪假、病假或未实际工作,缴费义务仍持续存在。
👉影响与后续问题
1. 零申报终结:此举实质上终结了商业组织提交完全零申报的可能性。
2. 可能的对策:将管理职能外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但此类交易需有合理对价,可能引发税务审查,并仍需提交非零申报。
3. 报表编制难题:在无实际应计薪酬的情况下,如何在保险费申报表中体现“应计收入”科目,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澄清。
4. 最终出路: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可考虑通过清算程序(最快可在2个月内完成注销)来彻底终止运营及相关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