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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信用证,这一独特的金融工具,与贸易中间商所扮演的“三方两份契约”角色有着不解之缘。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舞台上,贸易中间商如同一条不可或缺的纽带,连接着上游供应商和下游消费者。本文深入挖掘背对背信用证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内在联系,详细剖析其独特性质,并系统阐述背对背信用证在大宗贸易融资中的运作流程。通过具体案例的探讨,我们揭示了业务办理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点,进而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风险防控建议。最后,本文展望了背对背模式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领域的未来发展前景,期待其能继续发挥桥梁作用,推动大宗商品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背对背信用证的起源
在国际贸易的广阔舞台上,进口商如寻宝的冒险家,四处探寻珍稀货源;而供应商则如巧手的工匠,渴望将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然而,信息不对称的迷雾常常笼罩在两者之间,使得交易变得扑朔迷离。此时,中间商便如智慧的导航者,为需求与供给搭建起沟通的桥梁,点亮交易的灯塔。
然而,中间商在这场贸易舞蹈中,既是优雅的舞者,也是精明的商人。为了保护自己珍贵的货源与销售渠道,他们巧妙地运用“三方两份契约”的策略,与进口商签订供应合同,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从而在其中巧妙赚取差价。这种策略,既保护了商业机密,又确保了利润的最大化。
在国际贸易市场中,进口商与中间商签订的供应合同若规定采用不可转让的信用证结算,中间商便会面临无法直接将信用证(即母证,MASTER L/C)转让的困境。然而,这并不能难倒精明的中间商。他们凭借母证作为担保,巧妙地开立了一份新的不可转让信用证。这份新信用证(即子证,BABY L/C)以中间商为申请人,供应商为受益人,其内容与母证高度相似。这种特殊的信用证,就是我们所说的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这一金融工具的运用,不仅彰显了中间商的商业智慧,也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特点
(一)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之诠释
从宽泛的视角来看,只要银行将融资服务之手伸向那些驰骋在大宗商品贸易战场的企业,此类业务便可归入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宏伟殿堂。而若我们聚焦于其核心,那便是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银行为那些在大宗商品领域中奋勇前行的贸易商或生产企业,量身打造独具匠心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这些方案宛如智慧的灯塔,在企业的生产与购销海洋中照亮前行的道路,助力流动性管理,并为他们筑起一道风险防护的屏障。
(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之特质剖析
一是其短暂的旅程,它紧紧围绕着贸易的脉搏跳动,通常在3-6个月的时光里完成其使命;
二是其自我偿还的神奇能力,它能在贸易的舞台上自动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无论是卖方的交货诚信,还是货物的真实价值,乃至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都在其考量之内。当贸易的序幕落下,它能自动释放风险,让一切归于平静;
三是其巧妙的组合艺术,它先是依托结算工具的信用背书,如进口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坚实支持,再巧妙地附带上资金避险产品,如远期结售汇、利率掉期、期货套期保值等,为贸易旅程增添一份稳健;
四是其融资成本的多变性,它采用非固定利率,各种费用如开证手续费、佣金、贴现费、仓储费以及汇兑损失等,都可能在它的旅程中留下痕迹;
五是其对授信主体承债能力的淡化,它更多地依赖于与其紧密相连的合约的履约能力,或是其他风险缓释结构的有效性;
六是其错综复杂的关联网络,进口商、出口商、中间商、银行、仓储公司、期货公司等,都在其编织的大网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背对背信用证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应用
背对背融资,这一精妙复杂的金融手段,主要为自营贸易商量身定制。其中,背对背信用证作为其核心形式,犹如金融领域的巧妙舞蹈,银行以母证项下的未来应收款为基石,为中间商精心开立子证,构建起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
背对背信用证的结构变化多端,付款期限的错配便是其中的一种艺术。远期母证与即期子证的搭配,或即期母证与远期子证的组合,都为中间商银行带来了丰富的融资机会与保证金存款的源泉。更有多张母证对应一张子证的策略,或是在背对背信用证中嵌入运费融资等巧妙设计,无不展现出金融的智慧与魅力。
此外,背对背信用证还能演绎出多种融资形式,如准背对背信用证、前对背信用证等,每一种都如同精心编织的金融诗篇。在这一融资结构下,银行对母证的开证行保持着严谨的代理行额度管理,同时要求中间商及时提交相关单据,以确保单据替换的流畅性。当银行在子证项下进行付款后,货权单据便成为银行手中的质押瑰宝。倘若母证开证行拒付货款,银行便能凭借这份货权凭证,稳稳地掌控货物,保障资金的安全。
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0年6月11日,A银行迎来了一份来自香港E银行的信用证,受益人是其客户香港B公司。6月15日,基于这份信用证,A银行为最终供货商德国C公司开出了一份价值70万美元的背对背信用证,规定了最迟装运日为2001年7月31日。然而,商业的海洋并非总是风平浪静。
8月15日,当A银行从德国D银行手中接过子证下的单据时,一切看似井然有序,单据审查无误。但就在同一天,B公司却从最终买方香港F公司处获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该笔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存在倒签情况,涉嫌欺诈。B公司迅速将这一情况告知了A银行。
经过深入调查,A银行发现货物的运输时间出现了明显的矛盾。船舶在8月10日已经抵达常熟港,并在8月12日离港。考虑到装货港为俄罗斯纳霍德卡港,卸货港为常熟,通常的运输时间最多为3天。这显然意味着,提单上的日期被倒签了。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挑战,A银行陷入了两难境地。8月17日,最终买方香港F公司向警方报案,并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这批货物。更令A银行头疼的是,如果向主证开证行香港E银行提交主证项下的单据,F公司将以倒签提单为由,向法院起诉A银行涉嫌信用证欺诈。此时,A银行已无法再向开证行交单,从而失去了该笔业务的主要担保。
在风波之中,A银行与B公司紧密协商,寻求解决方案。8月20日,B公司明确表示将承担向德国D银行的付款责任,并向A银行账户打入85000美元以表诚意。同时,双方也意识到在确认货物安全的同时,必须积极寻求法律保护。
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B公司终于在8月28日从香港最高法院取得了法庭命令,要求德国C公司撤回其在子证项下提交的单据。A银行也迅速通知了交单行德国D银行这一法庭命令,并承诺在事件最终澄清后付款。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A银行与B公司紧密合作,与船东进行谈判,追究其倒签提单的责任。同时,他们也确认了提单原件的真实性,并确保了货权的安全。
经过多轮协商与谈判,9月3日,B公司与德国C公司达成了协议。C公司同意先向B公司支付货物转售的损失,随后B公司将转售货物,并指示A银行向交单行付款。
最终,在9月12日,B公司成功通过市场渠道销售了这批货物。银行在收到货款后将提单交给了最终买主,而德国C公司也如约弥补了B公司的销货损失。9月14日,A银行向德国D银行完成了付款,这场贸易纠纷也得以圆满解决。
(二)案例评析
背对背信用证业务中的这场倒签提单风波,无疑给从事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的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这不是一场简单的市场波动,而是一场由市场变化引发的深层次信用风险事件。
此次事件发生在钢材贸易的大背景下,这个初级产品市场的价格波动本就犹如过山车,而在2020年6月,钢材市场价格更是经历了高达20%的暴跌。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实际卖方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期装运,于是铤而走险,选择了倒签提单这种欺诈手段。不幸的是,他们的伎俩被最终目的港的买方代理戳穿,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揭露。
(三)启示
这一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有三:其一,背对背信用证中的子证具有其独立性,即便主证开证行拒付,只要子证的单据相符,A银行仍须对子证议付行付款,这无疑加大了银行的风险。其二,背对背信用证以母证为担保,但在此案中,由于提单倒签的欺诈行为,A银行失去了作为善意持票人的资格,进而失去了母证开证行的付款承诺,这无疑是对银行信用证业务的一次重创。其三,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审查交易对手资信的重要性。在市场行情剧烈波动时,银行更应提高警惕,严格审核单据,严防信用证欺诈。
总的来说,这次事件不仅是对A银行的一次严峻考验,更是对整个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领域的一次深刻反思。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商业银行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鉴于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本身所蕴含的大额单笔交易、高风险性质以及纷繁复杂的交易流程,银行在承办此类业务时必须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彻底规避风险事件,坚守风险管理的原则底线。
大宗商品背对背信用证风险防控
(一)严格审核贸易背景
需对中间商与最终采购方的出口贸易合同,及其与原始供货商的进口贸易合同,进行周密的审核,以验证贸易的真实性。尤其是对于那些非制造业的贸易型小微企业,由于其财务报表表现平平,又缺乏实物资产如土地、厂房、设备作为抵押,故而银行所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然而,针对那些订单稳定、国际贸易市场表现亮眼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银行仍愿意提供信贷支持。只要对其贸易背景进行深度审核,并仔细梳理业务流程,即可实现银行与企业的双赢局面。
(二)深入调查母证开证行的信用状况
背对背信用证作为派生信用证,其开立的前提是母证具有可靠的付款保证。若母证开证行无法按期付款,将会使子证开证行陷入极大的被动。因此,母证开证行信誉良好,是子证开证行预防和控制业务风险的首要条件。在最终买家不付款、中间商资金紧张且第三方担保无法落实的情况下,子证开证行可能需要承担垫付子证款项的风险。为避免此类风险,子证开证行可在其偿付承诺中加入限制条款,即仅在收到母证款项后才履行子证下的付款义务。此举可使子证开证行在收到母证款项后再进行付款,从而避免垫付风险。
(三)细致梳理业务流程
银行应对母证的单据条款及交单期限进行全面审核,以确保中间商能顺利提交符合母证要求的单据并完成收款。同时,银行也需注意在母证开证行规定的交单期限内,高效完成子证开立、单据替换、单证审核等一系列工作。此外,银行还需兼顾背对背信用证的到期付款、融资及信托收据贷款发放等环节,确保各环节紧密相连、准确无误。这一系列业务的顺利完成,有赖于母证开证行、子证开证行以及最终买家、中间商、供应商的协同配合。
(四)建立价格变动监控体系并善用金融衍生品管理价格风险
银行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质押物销售与价格趋势监控机制,通过收集与反馈市场信息,实时掌握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及销售动态,以洞悉市场行情。同时,应充分认识到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在价格风险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以及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等多种渠道,协助企业规避货物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引入第三方增信机构以缓解授信风险
以提升信用等级为出发点,引入信誉卓著的第三方机构为授信项目提供担保,从而确保中间商能按期偿还融资款项。此举在风险缓解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例如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在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体系中的风险权重为零,因此可作为融资方案的有益补充。
结论
综上所述,在风险被精心调控的前提下,背对背信用证如同流转的珠光,巧妙地融入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精致画卷中。银行如同匠心独运的工匠,对母子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资信进行深度雕琢,洞悉每一份单据的微妙变化,从而将潜在的风险一一化解。进口商与中间商在这绚烂的舞台上,也借助母子信用证的天衣无缝,将自身的风险降低至最低点,如同轻盈的舞者,在华丽的舞步中完美规避每一个可能的陷阱。
背对背信用证,这一普通信用证的衍生融资方式,如同星河中璀璨的新星,不仅为贸易融资注入了新的活力,更昭示着广阔无垠的发展前景,充满着无限的可能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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