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2. 洽谈并订立租船合同,以NYPE TCT为主;
3. Post fixtures following,独立安排计划整个航次的运营,包括berthing, survey, bunkering,stevedore和hiring payment;
4. 独立处理租船合同争议。
岗位要求
2. 有很强的合同谈判能力和技巧,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能适应时差、高强度、高压力、高竞争工作;
3. 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雅思6.0分以上,或同等水平;
4. 三大航运院校毕业者优先;
5. 海商法专业或海商海事律师优先;
6. 年龄及性别不限。
薪资待遇
公司拥有完善科学的治理体系,工作氛围良好,同事和睦互爱互助。
工作满一年后证明适应岗位并表现优秀,可以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份。
工作地点
厦门,外省市特别优秀者可以补贴安家费
联系电话:0592-566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