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4月1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发布了《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9.0)》(以下简称指南)。(V9.0)版大部分还保留了之前(V8.0)版的内容,重点在第二部分“船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方面进行了完善,也新增了一些实用性的具体措施和指导方法。与《指南》(V8.0)版进行对比,(V9.0)版有哪些内容发生了变化?在此做了一些梳理,供大家参考。
01
船岸人员交流
细化了外来人员上船的具体防控要求,明确了引航员在船期间的活动要求,新增了作业人员和离港的具体防疫管控措施,具体有几个变化(红色字体部分):
1.船舶应当严格控制登轮外来人员的活动区域,在主甲板设立理货间或接待室(通风应与船员起居室隔离),限制代理、理货、供应商等外来人员进入船员生活区域,船舶在港及外来人员在船期间,船员离开个人房间进入公共区域应佩戴口罩。船员应减少与外来人员接触,确需与外来人员近距离接触的,应尽量选择在室外空间,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外来人员不得在船上用餐,并尽量避免在船如厕,如需如厕时应做好预防性工作和消杀程序。外来人员在船期间及离船后,应按规定对相关区域采取消杀措施,一次性防护用品等废弃物品按照规定集中处理。
2.引航员应从生活区外通道(如有)进出驾驶台。引航员在船引航期间,船舶应控制驾驶台人数,加强驾驶台通风,船员应减少与引航员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有条件的,应使用专门的对讲机等通讯设备,避免与引航员交叉使用通讯设备。沿海港口引航员不得在船上就餐,长江引航员原则上不得在船上就餐(引航工作时间较长确需就餐的,不得在封闭环境就餐,可在符合个人防护要求的条件下,在室外或通风处就餐,且应食用自带餐食)。引航员应尽量避免在船上如厕,如需如厕的,船舶应提供已消杀的引航员专用卫生间,并在引航员下船后对专用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杀。
4.离港管控
离港后,船舶应组织人员对生活区及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应对中央空调滤网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生活区空气清新。离港7天内,船员离开个人房间在生活区应佩戴口罩,船舶应继续实行分餐制。
02
船员换班操作
该模块的修改主要强化了船员在船期间的远端防控、靠港期间非必要不下船、以及离船两次核酸的要求,具体如下:
03
客运船舶分区分级防控
该新增模块充分分析了客船人员密集、防控要求高的特点,细化了客运船舶乘客的排查要求。
客运船舶要做好登轮乘客的排查,乘客应持有“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经检测体温合格,方可登船。客船乘客原则上14天内不应有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区)旅居史,对中高风险所在地的客船,登轮的乘客要求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乘客在船上公共区域应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自身防护。对于航行时间较长的客船,应尽量减少乘客在船聚集性活动,对于在船提供住宿的,每日至少2次监测乘客体温和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04
伤病船员紧急救助
该内容为(V9.0)新增加的一个模块,明确了对国内外船员伤病救助的具体处置要求,体现了充分保障船员权益的决心。
NJMSA
信息来源 | 南京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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