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海事网最新获悉,近日,一中国船东旗下名为“XIN FENG”的散货船因未能按约定时间驶往指定的中国船厂进行整改,已被禁止挂靠巴黎谅解备忘录(Paris MoU)港口国监督(PSC)辖区内的港口。

(图片来源:Paris MoU)
Paris MoU方面表示,该轮于1月6日在法国南特港被港口国监督安全检查员(PSCO)开出七条缺陷后而滞留,且七条缺陷均为滞留缺陷。

(图片来源:Paris MoU)
如上图所示,该轮缺陷主要为包括货船安全结构、安全设备和载重线证书(均含临时豁免证书)的失效,救生设备维护保养不当及船体结构方面存在两个未指明的缺陷。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为该轮的第一次滞留。
因此在1月10日,该轮被放行。但随后这艘船未能按约定时间挂靠中国舟山某船厂进行整改,于2月20日被Paris MoU列入禁止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如本文第一张截图显示,巴黎备忘录给这艘船舶开具的minimum duration of ban的时间为“any”,不知道是否可理解为永久禁止挂靠。
一PSC检察官向信德海事网表示,从字面了解貌似如此,但是的确不能肯定,因为东京备忘录与巴黎备忘录机制不一样。
另一位PSC检察官也向信德海事网表示,这个地方的表述的确不太清晰。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永久禁止挂靠。另一方面或许也可以理解为待定。
后经信德海事网进一步查询巴黎备忘录数据库,发现类似的Failed to call at indicated repair yard缺陷前的minimum duration of ban的一项也都标注的为any,因此初步得出结论,这儿的any应该是代表该轮在未经修理并整改缺陷前禁止挂靠巴黎备忘录的港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