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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载重吨40000余吨
中国香港籍“QUAY **”轮
平安驶离南京港
一起国际航行船舶卸货作业期间
因货物渗漏
继而船方未遵守操作规程
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重大风险成功消除
1月3日晚,中国香港籍“QUAY **”轮装载34000余吨甲醇准备靠泊南京大厂海事处辖区某码头卸货。
1月4日上午,南京大厂海事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轮卸货期间多个液货管路出现渗漏,而船方仅在渗漏较重的左5舱液货管下方放置集液桶,并未按规定采取停止作业排除安全风险的措施。

甲醇闪点11.1 ℃,挥发性强,具有毒性,发生渗漏后将在甲板形成可燃气体蒸汽,存在极大的火灾、爆炸安全风险。

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船方、码头停止作业,并查找渗漏源。随后船方使用铁质锤子、扳手等非专用工具,拆卸检修甲板液压阀。此举极易产生静电、电火花,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执法人员再次严厉制止,并要求船方严格按规程进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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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下午,执法人员通知船方和码头使用氮气对输油臂、软管吹气扫线后拆除管线,并要求公司安排有资质的专业维修团队登轮检修,进一步开展详细检查。
1月5日1730时许,该轮所有货管液压阀拆检、修复完毕,维修公司、船方、码头方进行管路系统安全保压测试,无渗漏。
1月6日,该轮重新接管卸货。
1月7日1000时许,该轮卸货完毕。1500时,安全离泊。
1. 装货前,应检查货物的运输资料和适运状况,检查船舶设施设备情况,对于货物不适装、船舶不适运的禁止装运。
2. 装卸作业期间,应遵守安全和防污染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并落实装卸货作业计划和装卸作业前安全会议要求。严格履行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逐项检查并定时重复检查。
3. 加强货物区域值班巡查。在发现货物“跑冒滴漏”等情况时,船方应严格落实体系文件应急反应要求,按规程操作。
4. 加强船舶吃水、缆绳受力情况检查,禁止其他无关船舶并绑靠泊,防止发生意外。
5. 使用的货物软管应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定期检验。严禁在货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泵浦、PVC软管。
同时,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进入长江江苏段应严格遵守《江苏海事局关于加强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安全风险管控的通告》(点击阅读)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 | 南京海事
图文 | 李成刚 添畅
编辑 | 冯雨卉 李宝民
审核 | 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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