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能源运输:
根据市场原则开展石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煤炭、电力等领域合作,确保相关跨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营,确保能源运输畅通无阻。
工业和创新合作:
提升工业和创新领域合作水平,共同发展先进产业,加强技术和生产合作,包括民用航空制造业、造船业、汽车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电子工业、冶金业、铁矿开采业、化工业和森林工业。
交通物流和口岸合作:
深化交通物流和口岸合作,建设稳定、畅通、可持续发展的交通物流走廊,发展两国间直达或中转的运输线路。
同步加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口岸规范化管理,提高口岸查验效率和通关能力,保障客运、货物双向往来平稳顺畅。
提高过境俄罗斯的中欧班列通关能力和运输能力,共同保障货物运输安全高效。
从中俄伙伴关系的战略意义出发,积极促进航空运输发展,鼓励双方航空公司以规范方式增加更多航线航班,覆盖更多地区。
双方将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就中国船只经图们江下游出海航行事宜开展建设性对话。
北极航道合作:
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机制框架下成立中俄北极航道合作分委会,开展北极开发和利用互利合作,保护北极地区生态系统,推动将北极航道打造成为重要的国际运输走廊,鼓励两国企业在提升北极航道运量和建设北极航道物流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强合作。
深化极地船舶技术和建造合作。
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合作:
遵循睦邻友好、尊重国家主权的原则共同开发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
加快协商《中俄船只在黑瞎子岛(塔拉巴罗夫岛和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地区周围水域航行的政府间协定(草案)》文本。
海洋环境保护:
深化环保合作,在跨界水体保护、环境污染应急联络、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固体废物处理等领域加强合作。
继续密切协作,改善两国边境地区环境质量。
双方对日本向海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表示严重关切,要求日本以负责任方式安全处置福岛核污染水,接受严格国际监测,尊重有关国家开展独立监测的要求。
气候变化应对:
双方重申恪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和制度框架,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双方强调,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支持对减缓全球平均气温增长、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负面影响至关重要。
双方反对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由设置贸易壁垒和将气候议题同国际和平安全威胁挂钩。
塑料污染治理:
双方决心在尊重各国国情和主权的基础上,加大塑料垃圾污染治理力度,并同各方一道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以应对塑料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包括海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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