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轮船长拒绝签字!!!
发生了什么???
事情要从今年一次现场执法说起…
近期,舟山六横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六横煤电码头对某外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外轮从俄罗斯出发开往舟山六横,后靠泊浙能六横煤电码头。
检查发现,该轮和浙能六横煤电码头均具备岸电使用条件,该船自靠泊浙能六横煤电作业超过3小时未使用岸电,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
对该外轮涉嫌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违法行为,海事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笔录,随后便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I don't know the Chinese law,also don't know vessel need to use shore power,I refuse to sign(我对中国法律不了解,也不知道如何使用岸电,我拒绝签字)!
All international vessels should obay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and also Chinese regulations ,Foreign vessels should use shore power electricity during cargo operation at berth(国际航行船舶要遵守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法规,外轮靠泊作业期间也需要使用岸电)。
面对外轮船长的质疑,海事执法人员全程英语耐心向其解释我国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对岸电使用要求。
在海事执法人员的善意耐心解释下,外轮船长频频点头表示理解支持,并在现场笔录上签字。
Thank you for your friendly explanation,now I understand the requirements and accept your determination(感谢海事的细致讲解,我完全理解和接受海事的决定)。
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this is our job and duty(感谢您的配合,这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则)。
敲黑板
哪些海船需要配备岸电系统船载装置
国内航行海船使用岸电法律法规要求
《海洋环境保护法》未使用岸电罚则
近年来,浙江海事局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大船舶使用岸电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符合使用条件的抵港船舶必须使用岸电,做到“应用尽用”。
海事提醒
我们期待每一艘参与海上航行的船舶都能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国家规定,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蓝色家园。让我们携手努力,让岸电不再是港口的一道摆设,而是成为推动环保事业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
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我们的海洋才能更加清洁,我们的地球才能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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