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威海沿海
船舶紧急锚泊避风区的航行通告
为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安全,规范威海沿海水域船舶锚泊秩序,现划定并公布石岛东南船舶紧急锚泊避风区两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石岛东南船舶紧急锚泊避风区
(一)1号避风区基本条件、功能及范围
1.锚区性质:船舶临时避风锚区;
2.锚区水深:15.5-36米;
3.锚区面积:86平方公里;
4.锚区功能:避风、应急;
5.锚区底质:泥沙为主;
6.锚区位置:以下四点连线范围内水域(WGS-84):
A:36°47′50.00″N,122°32′50.00″E;
B:36°52′07.00″N,122°29′25.00″E;
C:36°55′03.00″N,122°34′22.00″E;
D、36°50′50.00″N,122°38′02.00″E。
(二)2号避风区基本条件、功能及范围
1.锚区性质:船舶临时避风锚区;
2.锚区水深:19-25.8米;
3.锚区面积:202平方公里;
4.锚区功能:避风、应急;
5.锚区底质:泥沙为主;
6.锚区位置:以下四点连线范围内水域(WGS-84):
A:36°41′21.00″N,122°27′05.00″E;
B:36°48′21.00″N,122°39′00.00″E;
C:36°38′30.00″N,122°39′00.00″E;
D、36°38′30.00″N,122°27′05.00″E。

示意图
二、注意事项
(一)船舶在避风区水域内航行、锚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锚泊前后应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报告。
(二)船舶在避风区水域内航行、锚泊时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与它船保持安全距离。锚泊期间应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保持通信畅通,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三)非大风影响期间,除机件故障、应急、避难、人员病急情况外,禁止在该避风区及其附近水域锚泊。
(四)在上述避风区水域范围内,禁止从事碍航性养殖和布置、投放改变当地水文及水深条件物质的活动。
威海海事局
202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