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的立法审议工作,助力海事领域和海运行业内更好地学习、领会、落实新修订的《海商法》,提升《海商法》与海事行政法的协同与法治合力,促进港航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交通强国、海运强国、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大连海事大学拟联合中国海商法协会,共同主办第七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承办单位包括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辽宁省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
《海商法》是国际贸易和海运行业中维护以承运人、托运人、码头经营人、货主、保险人、救助人等主体权益的主要法律,与保障海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规范港口经营管理、维护船员合法权益等海事行政法律法规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和前置性的规制,因此,第七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聚焦《海商法》与渉海法律法规的内在法律关系,确定大会的主题是:《海商法》修订与海事行政法互动研究。大会确立这一研究主题,旨在促进海事海商法律研究与实践的进一步融合,以及民商法与行政法在特定领域的进一步协调,推进海事海商法律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本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的时间,大致预定在2025年11月末至12月期间,具体时间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商法》修订草案的进展情况,再由正式会议通知确定。会议地点在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校内。
请有意向参会的单位,先行组织本单位、会员单位的专业部门和人员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海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和本通知附件的研讨参考提纲以及在实际研究和实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撰写相应的论文或者专题文章。
请有意向参加第七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的人员,扫下方会议注册二维码即可报名参会。大会不收取注册费。有论文、专题文章交流的参会者,请向会务组提交论文或专题文章的电子版。请各位代表于11月15日前,将论文或专题文章的电子版发到大会联系邮箱。
大会联系邮箱:msa_research@sina.com
会务组联系人:
边明燕,电话18840890029。
刘传正,电话17641602131。
附件:会议参考议题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5日
附件
会议参考议题
一、公私法互动的基础理论与部门法实践
二、行政法、海事行政法的新发展对海商法的影响
三、海事治理中数字行政与数字法治的发展
四、《海商法》修改对海事治理的意义和影响
五、海上交通安全治理的多元风险分散与保障
六、《海商法》与相关海事行政法在不同场景的实施中的协调协同
七、海事事故处置与民事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八、《海商法》修改与海洋环境污染治理
九、《海商法》修改与船舶登记制度完善
十、《海商法》修改与船员权益保障
十一、《海商法》修改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搜寻救助的协同
十二、其他海事行政法与海商法的交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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