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经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新《海商法》)的贯彻实施,助力海事领域和海运行业内更好地学习、领会、落实新《海商法》,提升新《海商法》与海事行政法的协同与法治合力,促进港航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交通强国、海运强国、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大连海事大学和中国海商法协会将于2025年12月6日在大连共同主办第七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本届大会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辽宁省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中心共同承办。
《海商法》是国际贸易和海运行业中维护以承运人、托运人、码头经营人、货主、保险人、救助人和船员等主体的权益的特别法,与保障海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规范港口经营管理、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航运发展利益等海事行政法律法规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法律关系。因此,第七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确定的主题是:新《海商法》与海事行政法互动研究。大会确立这一研究交流主题,旨在促进海事海商法律研究与实践的进一步融合,以及民商法与行政法在特定领域的进一步协调,推进海事海商法律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请涉及海事海商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航运和港口企业、货主单位、船货代理、行业协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海事局、海事法院、海事仲裁、律协、律所的相关学者、专家和专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本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请有意向参加第七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的人员,扫下方会议注册二维码即可报名参会。大会不收取注册费。
欢迎有意向参会的单位、组织、个人向本届大会提交论文或专题文章分享、交流。撰写论文或专题文章,可以参考本通知附件的研讨参考议题。有论文、专题文章交流的参会者,请于11月15日前,向会务组提交论文或专题文章的电子版。请将论文或专题文章的电子版发到大会联系邮箱。
现将本届海事行政法研究交流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年12月6日(周六),12月5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校内(会场待定)。
三、住宿,请自行预订大连海事大学周边的宾馆。需要帮助预定宾馆的代表,请与会务组联系。
四、参会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大会联系邮箱:msa_research@sina.com
会务组联系人:边明燕,电话18840890029。
刘传正,电话17641602131。
附件:研讨参考议题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中国海商法协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研讨参考议题
一、公私法互动的基础理论与部门法实践
二、行政法、海事行政法的新发展对海商法的影响
三、海事治理中数字行政与数字法治的发展
四、《海商法》修改对海事治理的意义和影响
五、海上交通安全治理的多元风险分散与保障六、《海商法》与相关海事行政法在不同场景的实施中的协调协同七、海事事故处置与民事责任的划分与承担八、《海商法》修改与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九、《海商法》修改与船舶登记制度完善十、《海商法》修改与船员权益保障
十一、《海商法》修改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搜寻救助的协同
十二、其他海事行政法与海商法的交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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