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采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行为,各级财政部门会不定期进行通报批评,每个季度中国政府采购网也会对这些记录进行汇总并公布。
今年第一季度,政采“黑名单”新增92条记录,其中不少被通报的原因值得深思。
一、政采“黑名单”发布,同比增幅明显
2020年度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共计425条,较2019年下降约10%;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共计92条,与去年一季度的14条处罚记录相比,上升明显,增幅达557.14%。
失信记录出现巨大增幅,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疫情。受疫情的影响,去年一季度不少项目暂时“停摆”,违法失信案件的数量也相应减少,在基数极低的情况下,出现了今年一季度“黑名单”记录数量大幅上升的情况。
图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3类原因成“被罚”主力
从严重违法失信的行为来看,“提供虚假材料”是被罚的主要原因,占比约43%;“串通投标”占记录的36%,也是常见的失信行为;被罚的第三大原因是“无理由拒签、擅自变更、中止或中止政采合同”,占比约16%。它们的具体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1、提供虚假材料
这类记录多数是认证证书造假及检测报告造假。
为实现绿色生产,部分政采项目要求使用绿色的产品和材料,或对此类产品有加分。因此,部分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有公司提供了伪造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虚假的产品材料无毒害检测报告等。
除了提供伪造的认证,部分供应商通过修改相关参数、技术指标或者伪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来谋求中标。
2、串通投标
串标是政采和招投标的老问题。一季度被处罚的记录中同样有不少串通投标的情形:
常见的串标方式是由一家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这些串标由于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内容高度一致、响应文件出现雷同的错误等原因而被识破。
由于电子标的普及,不同投标人之间“IP地址非正常一致”,也成了串标的重要判断依据之一。
除此之外,一些串通行为比较复杂,比如某个项目中,有11家投标供应商串标,其中3家供应商相互串通,还有8家两两串通。在另一个项目中,则有3家供应商通过高、中、低三档不同的报价策略,试图控制项目基准价,实现串标的目的。

3、拒签、变更政采合同等
虽然中标不易,但仍有部分供应商会放弃中标,或在履约过程中以各种原因变更甚至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比如某供应商在中标后称项目总监利用职务之便,频繁开除多名员工,导致公司人手不足,无法正常承接项目;还有某供应商以“公司将进行较大人员和结构调整,无法保障公司车辆维修工作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为由,主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可以看出,“公司内部调整”是企业放弃中标的常见原因,但此类原因实际上不属于正当的理由,毕竟签约前耗费的人力、时间成本都无法挽回,拒签合同被列入“黑名单”自然也就可以理解。
除了上面的几种情形,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恶意投诉也属于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同样需要避免。
三、政采“黑名单”,威力有多大?
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可采取如下处罚:
“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一旦违规行为被发现,供应商可能面临如下结果:
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这是最基本的处罚,罚金为中标金额的5‰~10‰,也就是说投一个1000万的项目,最多可能被罚整整10万元,违法所得也会被没收。
2、禁止参加政采活动
现代社会是信用的社会,一旦背上了禁止参加政采活动的处罚,政府这个最大的甲方可以说是与你无缘。为了一个项目失去接下来一至三年的业务机会,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3、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
部分情节严重的违法失信行为,可能会迎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不少人对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的环境颇有微词,质疑其公正性,但客观地说,我国对推动招标环境公开透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步伐其实从未停止。
供应商之间的竞争终究还是标书和企业实力的竞争,若只想着“走后门”,不将心思放在提升硬实力上,说不定某一天,就会登上政府采购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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