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率先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继荆州、十堰之后,宜昌等地也在积极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
为何聚焦“扬尘”?9月初,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赴荆州市采访。
“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扬尘污染防治均有规定,有必要选择此领域再立法?”将《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之初,就有人提出了不同看法。更有人提出,扬尘是“小事”,切口太小不好立法。
果真是“小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棚改项目、道路改造等各类建设工程增加,荆州市扬尘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市环保部门介绍,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污染源约有三分之一来自扬尘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投诉量倍增。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立法防治扬尘污染,用法治力量保卫蓝天,刻不容缓!”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认为,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地方立法应坚持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立大而全的法,立切口小、务实管用的法,立解决问题的法,才更符合立法法要求。
立法解决问题,“问题”在哪儿?
“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不明,职能既交叉又缺位,造成扬尘污染监管‘真空’,这是防治扬尘污染中的最大问题。”荆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克梅举例,如建筑物拆除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由谁监管?再如,渣土车装载、出场、运输、返场,涉及多环节、多部门监管,这些监管部门如何发挥聚力合力?
消除监管“真空”,成为《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最大亮点。条例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水利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物料运输和绿化作业、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各负其责,明确违法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监管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等机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为推动《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规实施的责任制、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法规规定的部门职责进入行政执法清单,全部录入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的“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实施条例的工作清单,列入年度考核,将实施任务具体化、项目化、系统化。
目前,荆州市人民政府已出台《荆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和扬尘进行源头治理,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市生态环境部门借鉴秸秆禁烧、禁鞭等成功经验,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对扬尘污染在线监控,倒逼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督办考核机制。
市城市管理部门携手交管部门,对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进行核准,严控小型化、分散化运营的渣土车,将扬尘污染防治的关口前移,探索渣土车、商砼车、出租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五车”同治以及城管队员、警员、环保监督员、质量安全监督员“四员”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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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产品简介
【道路抑尘剂BSC-L03】是一种针对市政道路扬尘的环保型道路抑尘剂,本品具有润湿、保湿、吸附、凝聚等作用,对空气中PM10、PM2.5、NOX和总碳具有一定吸附功效,使用后能长时间保持路面湿润、使细小粉尘粘附于路面,喷洒一次有效抑尘可达5-15天,有效改善市政道路扬尘污染,从而达到抑尘或美化道路的效果,提高城市形象。同时使用后能有效减少市政洒水作业频次,节约水资源浪费,节约大量人力、油耗及车辆消耗。
二、 产品特点
1、 本品无毒无害,无腐蚀性,对市政的道路桥梁、绿被植物、汽车行人无影响。
2、 本品可降解,不产生二次污染。
3、 具有锁水功能,延长路面保湿效果。
4、 喷洒一次有效抑尘可达5-15天,可节约大量市政洒水频率和洒水量。
5、 减轻道路破损,及减少因洒水作业导致的道路拥堵。
三、 质量标准
◊ 外观:白色粉末固体
◊ 有效成分:99%±1
◊ 比重:1.67±0.05 g/cm3
◊ PH值:6-8
四、 用途
本品主要用于市政道路或机场道路的扬尘治理。例如污染严重区域、施工工地区域、车辆交通密集区域、环境要求较高区域、环境子站周边监测区域、庆典或迎检期间以及机场道路等。
五、 使用方法
1、利用市政洒水车或洗扫车喷洒即可。
2、非冰冻期喷洒量:使用时按照10%浓度稀释配制,喷洒量0.1L/m2,每周喷洒一次;或使用时按照1%浓度稀释配制,喷洒量1L/m2,每天喷洒一次。
3、冰冻期喷洒量:用时按照20%浓度稀释配制,喷洒量0.1L/m2,每周喷洒一次,兼顾延缓路面结冰作用。
4、喷洒后,可减少日常洒水频次,但应定期进行洒水加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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