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检验了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应急监测能力,树立了环保队伍能打硬仗的良好形象。笔者认为,事故现场应急监测技术难度高,环境风险大,应急监测应做好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环境风险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最紧张、最焦虑的莫过于地方人民政府,要里里外外应对处理。而国外的理念则不同,企业是与自身相关联环境安全的责任主体。我国也应当借鉴国外做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当前,必须厘清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排污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不能将监管责任代替主体责任。大、小突发环境事件反复证明,一些排污企事业单位对应急处置的策略是平时推开不考虑,事发时依靠政府资源对付过去,事后无动于衷。排污企事业单位不被发动,地方政府就只能充当救火员,掌握不了主动。企事业单位说清自身存在的环境风险并防范是最有针对性的,也是最有效的。
二是明确应急监测目标污染物的获取渠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往往对应急监测寄予厚望,期待应急监测一旦展开,就能立即查明存在哪些目标污染物,并确定其浓度和分布情况等。
实际上,每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其污染物是早就可以预知的。每个企事业单位采用什么生产工艺,原材料、生产中间产物、产品和其他辅助材料中有哪些是有毒的是非常明确的,环评有涉及,日常管理密切关注。
三是明确应急监测数据分析的主战场。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开展现场应急监测首要的是体现政治功能。现场应急监测车辆、人员、装备等一出现,表明环保部门开始着手处理,对稳定周围群众情绪、回击谣言等意义重大。
四是明确现场应急监测的合理站位。环境应急关注的是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应急监测的首要任务是合理布点,配合其他技术力量优先确定污染边界。将污染影响范围框定后,再定点监测,跟踪污染物的削减过程。
应急状态下,每种资源都是极其珍贵的,应集中起来开展最有效和最有价值的工作。既要防止监测不足,不能支撑管理决策;也要防止监测安排不科学,打人力、财力等资源消耗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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