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该局作为合肥市政府指定的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安徽省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倾倒固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磋商并达成协议,该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价值、应急处置、鉴定评估、修复等费用合计43.1066多万元,赔偿义务人委托具备修复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构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1个月内。
据悉,2020年8月4日,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花岗镇政府、山南镇政府报告,反映有人偷倒固体废物。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测,在花岗镇倾倒固体废物占地面积为4.542亩,固废堆积深度约3米;在山南镇倾倒固体废物占地面积为1.0223亩,固体废物堆积深度约3米。经对固废倾倒处污水点的水体进行检测,结果表明,两处倾倒点固体废物浸出污水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硫酸盐、镉、铅等均超标。
随后,经联合公安、检察、城管等部门调查查明,涉嫌污染企业安徽省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因故无法及时清运固体废物,将部分固体废物以每车1000元的价格包由他人处理,但未按照规范进行处理,而是将固体废物倾倒在花岗镇及山南镇。为了防止污染扩大,及时启应急处置程序,责令该公司对两处固废在2020年11月前清理转运。清理后,固废倾倒点的垃圾浸出污水产生及排放得到了妥善处置。
2020年11月20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了案件评估鉴定程序,先后组织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评估会,经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研判确定该公司固废倾倒污染环境损害的实际范围及影响。
在磋商会上,合肥市生态环境局邀请肥西县公安局、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一起与该公司开展磋商。赔偿义务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以及自己应承担的后续责任,在评估和磋商过程中态度端正诚恳,同意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履行自己的后续修复义务。
来源:危废网|危废江湖
污泥资源化制备非金属陶粒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多,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急剧增加,污泥污染成为制约污水处理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污泥处理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功能的保障和深化,是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为彻底解决污泥污染问题,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势在必行。
项目实践应用经过近两年的项目验正,污泥资源化生产的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陶粒是一种具有微孔状的轻质颗粒,呈圆形、椭圆形球体或不规则碎石形,具有质轻、高强、保温、隔音、抗震等作用,可替代沙子、石子作为人造轻集料广泛应用于海绵城市、水体治理、高铁吸音、建筑节能、无土栽培等多个领域。


资源化再生产品的主要特点为:(1)密度小、质轻;(2)保温、隔热;(3)耐火性优异;(4)抗震性好;(5)吸水率低,抗冻性能和耐久性能好;(6)抗渗性优异;(7)抗碱集料反应能力优异;(8)适应性强。
特殊用途
根据用途不同和市场需要,可以生产不同堆积密度和粒度的陶粒产品(超轻陶粒、结构陶粒),也可生产有特殊用途的陶粒,比如耐高温陶粒、耐酸陶粒和花卉陶粒等。
近年来随着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陶粒制造和应用技术的提高,应用范围更加宽广,重点领域包括四大类:
(1)装配式建筑:叠合楼板、预制楼梯、内墙板等构件,可有效降低建筑自重,同时隔音、保温、抗渗等性能较传统构件大幅提升,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方向;
(2)建筑节能:超轻陶粒制品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建筑物墙体保温、屋面保温、隔音等领域,其较低的导热系数,较好的阻燃性能必将在建筑节能领域得到长足发展;
(3)环境治理:围绕陶粒产品所形成的环保产业链,其上游生产环节可以实现协同处置污泥等固体废弃物,下游陶粒产品可应用于土壤修复、水体治理等领域;
(4)海绵城市:陶粒微孔结构使其具有较好的蓄水功能,陶粒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强度,作为海绵城市蓄水、透水材料施工非常方便,是一种理想的“有强度的海绵体”
欢迎各个城市政府、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合作洽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