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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然资源厅公布《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37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据了解,第20241371号提案为《关于发挥福建海岸线优势率先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提案》。
福建自然资源厅表示,一直以来,福建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风电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工作要求,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加强规划支撑。积极配合产业主管部门做好绿色能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充分衔接,确保按专项规划或行业配置要求对风电设施进行规划选址引导,加强统筹安排,合理保障新增建设空间需求。
二、支持多途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下,对属于乡(镇)村公共设施的风电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涉及农用地转用由设区市审批。福建省9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地区还可以通过出让、出租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式,进一步拓宽风电项目用地保障渠道。
下一步,福建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加快推进我省风电项目建设。
据了解,7月27日,福建省发改委在回复《福建省是否在“十四五”期间全面禁止发展陆上分散式风电项目》时表示,2024年3月25日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运行安全等,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近开发利用。同时要求稳妥实施,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考虑到福建省的土地资源稀缺,生态和人居环境保护等要求严格,开发乡村分散式风电的敏感因素较多,福建省正在开展相关政策前期调研。
详情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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