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等原因,“垫资”成了工程建设中公开的秘密。随着垫资的范围愈广、规模愈大,垫资的资金风险逐步转嫁到施工单位身上,使得豆腐渣工程、贪污腐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频出。
近年来随着国家的规范和约束,各类违规行为大为减少,但“垫资”、“欠薪”等依然是行业一大痼疾。为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创造良好建设环境,近日,发改委等多部委再发新文。
发改委:政府项目不得垫资
7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缩减政府投资计划明确的投资规模”。
实际上在此之前,相关部门已经数次强调政府项目不得垫资:
#2019.7.1
《政府投资条例》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应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020.5.1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020.9.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应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从这些文件中不难看出国家解决垫资问题的决心,有着多份文件的加持,未来行业中施工单位背负的不合理风险必将逐渐降低。不少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期待看到彻底落实的一天。
人社部:杜绝拖欠工程款
经过多年的大力整治,农民工薪资的拖欠问题已得到极大改善,7月12日,人社部、住建部、交运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再次为农民工权益提供保障。《办法》要求:
1、订立施工合同时,应对人工费结算办法、拨付周期和日期、数额和占工程款的比例等进行约定。
2、建设单位应成立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并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四级平台监管,国家、省、市、县应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无论是杜绝拖欠民工工资,还是要求政府建设项目不得垫资,最终目的都在于净化市场,还农民工以权益,还施工方以自由,还建设项目以质量。
“建筑行业的未来是什么?”这一问题曾引发热烈讨论。
实际上,无论是建筑行业还是其他商业领域,环境的公开透明和行业运行的高效智能化,必将成为新的、不可避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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