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关于认可证书到期延续认可资格的通知,9种类型机构(检测/校准实验室、医学参考测 量实验室、司法鉴定机构、检验机构、医学实验室、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生产者、科研实验室和生物样本库机构)涉及本次调整。
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到期前60天,认可业务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资格延续任务,各机构应于资格延续任务启动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业务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延续认可资格的意向,完成意向表达。为保证机构认可资格延续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确保机构能够及时更新有效认可证书,各机构应关注认可证书截止日期,及时表达延续意向。具体操作方法可见通知文件第五条。
(文件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