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产品不是买彩票,千万不能靠运气。理财产品亦不是储蓄存款,保本理念需打破。
line-height:1.75em;">今天,一起学习《风险揭示书》中的风险知识。
指在产品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了产品的收益,投资者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
指产品所投资产(比如现金及货币类资产、债权类金融工具以及投资于以上范围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市场工具等)存在着因债务人、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投资标的项下实现的收入以及投资标的项下货币资金不足兑付理财本金与收益的风险,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在赎回时(或提前到期时)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 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理财产品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有关规定的风险,或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理财产品设立建仓期机制(如建仓期为自理财产品成立日起的1个月)。在前述建仓期内,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比例可能无法满足本理财产品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
极端市场情况下,产品所投资资产(比如货币类资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募基金等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资产无法变现,从而影响投资者按时收到兑付款项。
理财产品对流动性较低资产的投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降低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比如开放式公募理财直接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5%;非标准债权资产的到期日不超过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求。
其他流动性风险包括投资者持有期风险及巨额赎回风险。投资者持有期风险是指本产品存续期间除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情形外,投资者不能办理提前赎回。巨额赎回风险是指在单个开放日,产品净赎回份额总数超过前一日终产品存续份额的10%时,即触发巨额赎回。
《风险揭示书》中的七大类风险,在理财交易过程中“卖家”应该尽到告知风险的责任与义务,而投资者本人也应该明晰风险,量力而行!
同时,也希望大家在每一次的学习与实践中积累经验,修炼出理财“钞”能力!
来源:广银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