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迪拜消息,为确保所有乘客的旅行舒适、安全,从11月15日起请务必保证带入客舱的行李符合各种相关规定和限额要求。
行李限额会根据航线、旅行舱位和行李的重量不同而不同。旅客可以使用行李限额计算器准确了解可随身携带的行李重量和件数。
阿联酋航空一位发言人日前在接受XPRESS记者采访时表示,“总尺寸超过300厘米(118英寸)个人的物品不能做随身携带的行李,则这些物品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处理。此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所有阿联酋航空的目的地(不包括加拿大,北美或南美),按重量概念的免费行李标准为:经济舱,公务舱和头等舱分别为30公斤,40公斤和50公斤。”
对于11月15日之前签发的机票,在特殊情况下300-400厘米大小的行李不会遭拒,但至少在旅行7个工作日之前获得联酋航空的许可。如果免费行李重量超重,通常会收取额外的费用。
对于飞往加拿大,北美和南美航班,免费行李标准则由计件方式确定。通常经济舱的旅客可以携带两件23公斤的行李,而乘坐头等舱和商务舱的旅客则可以携带两件32公斤的行李。
据阿联酋航空的有规规定称,“每件行李总尺寸(长+宽+高)不得超过150厘米(59英寸)。超过以上尺寸并且达到300厘米(118英寸)的将收取额外的费用。总尺寸超过300厘米(118英寸)的个人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托运,而必须作为货物运送。”
任何客舱的旅客携带两件行李的总合尺寸不得超过300厘米(118英寸)。但对于11月15日之前签发的机票,每件的总尺寸(长+宽+高)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
偕婴儿旅行的顾客在任何客舱都允许携带一件附加的尺寸不超过22 x 15 x 8 英寸(55 x 38 x 20 厘米),或以重量计制不超过 22 磅(10 公斤),以件数计制不超过 50 磅(23 公斤)的托运行李。另外,在客舱空间允许的情况下,携婴儿旅行的乘客还可以将一个婴儿提篮或一辆可完全折叠的婴儿推车带入客舱。如果客舱没有多余空间放置提篮或推车,则这些物品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处理。不过,若改为托运,这些物品不计入行李限额。
运输液态物品
与许多其他国际机场一样,迪拜国际机场现在要求所有登机或转机的乘客遵守随身行李液态物品限制条例。
为确保带入机舱的液态物品符合国际规定,请确保包装和运输方式符合下列要求:所有液体、凝胶、喷雾剂、糊状物、乳液、乳膏、饮料及其他类似物品,均需以容量不超过 100 毫升的容器盛装。任何容量超过 100 毫升的容器,即使并未装满上述物品,也会遭拒。
这些容器必须都放在最大容量不超过一公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内。不允许使用过大的或不能密封的塑胶袋,例如折叠式夹层袋。
容器必须妥善装入塑胶袋内,而且塑胶袋必须密封。通过安检时,需要将塑胶袋交予安检人员进行肉眼检查。每位乘客限带一个塑胶袋。
药物、婴儿奶粉/食品及特别饮食所需之物品可获豁免,但必须先通过适当方法验证其性质。
请注意,这些液态物品限制条例可能会禁止转机乘客携带免税液态商品通过安检。有关液态物品的运输详情,请参阅有关手提行李规定和液态物品的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