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迪拜消息,据阿联酋《国民报》日前报道,不久前,巴基斯坦一名38 岁的男子Mohammed Ashour因在 Facebook 网页上向其同事传送“侮辱阿联酋字眼”,而被阿联酋联邦最高法院判监 3 年之久,罚款5万迪拉姆(13,613美元)。同时责令其立即删掉该网页,消除负面影响。
被告Ashour在12月份的庭审中对法院指控供认不讳。不过,对主审法官辩称,他在网络上的侮辱阿联酋行为应视为与另一位Facebook用户私人互动行为。
Ashour的辩护律师也在庭审中辩称,他的当事人没有侮辱阿联酋的犯罪故意,并且没有在网络上公开发布。
Ashour在庭审中告诉主审法官,“他的网络行为其实就是两位Facebook用户之间的私人对话,我没有创建社交网站,这纯属是社交网站上私人网页而已。”
据《国民报》报道称,Ashour刑满释放后将被驱逐出境。
根据阿联酋2012第5号网络法的新法例,任何人在网上以“侮辱性字眼”辱骂他人,最高可被罚款25万迪拉姆(约合人民币43万元)。若未能缴交罚款,更有机会面临牢狱之灾。而外国人若触犯此法,则有可能被驱逐出境。
阿联酋有不少著名的旅游胜地,但同时其严格的法律也闻名于世,外国人抵触有关法律或禁令的事件亦屡见不鲜。早年就有两名英国男女在迪拜旅游期间,因为当众接吻而被判处监禁一个月。
即使在新网络犯罪法实施以前,不少网络行为在阿联酋本来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
2013年,阿联酋以颠覆国家罪审讯94人,而一名活动人士因为在推特上对审讯提出批评而被判入狱2年。
2012年,一名居住在迪拜的美国人因在网上发布讽刺当地生活的一段视频,而被指控“诽谤阿联酋的海外形象”,而被判处一年监禁并遭罚款一万迪拉姆。
英国也有类似事件发生。2014年2月,英国一名24岁女子因与家人发生口角,冒用家人身份创建社交网络账户,再给自己发送辱骂信息以期嫁祸于人,结果最终获刑20个月。
广告投放、迪拜旅游咨询
QQ:319466216
微信:positive-energy2014
绿洲报电子版在线阅读:
http://issuu.com/oasischine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