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e-height:27px;">中国驻迪拜总领馆消息:依据阿联酋政府最新要求,自2月4日起,办理阿联酋工作签证须提供本人“良好行为证书”,即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国籍国或过去5年内定居国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近期,不少侨胞纷纷询问能否在我馆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我馆对此非常重视,为便利在迪中国公民办理上述文件,我馆近日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现就该问题说明如下:
1、根据现行规定,我馆目前无权为侨胞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根据我馆了解到的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本人向国内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办要求,一般应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因各地派出所要求不同,建议申请人提前联系并咨询了解。如本人无法回国,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国内公安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在驻外使领馆办理十指指纹公证。拥有我馆领区内各酋长国签发的阿联酋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可来我馆申请办理该公证,申请时应携带本人护照和居留签证,并提交护照及居留签证复印件和公认证申请表。
3、国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在国内办妥公证和领事双认证方可在迪拜当地使用。公证和领事双认证办理程序及要求可查询http://cs.mf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