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迪拜消息,“此合同为非续签租赁合同,合同到期之后你必须迁出公寓房。”迪拜许多房主将此条款编入租赁合同的附件中。
据阿通社近期报道,这样的条款规定系“霸王条款”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租户们可以向迪拜土地局下属的房屋租赁纠纷总裁中心(RDSC)投诉。但这就意味着,房主就无权驱逐他们的租户了吗?
“房主必须有合法的理由驱逐房客,通知期限取决于该驱逐的原因”, HPL Yamalova & Plewka JLT合伙人Ludmila Yamalova解释道。
只有3个原因或授予的权利,房主方可以驱逐租客:
1.租户违法或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
2.房主希望出售该房产
3.房主希望自己居住
如果租户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Yamalova表示,房主必须向租户发出为期30天的通告。“通告必须说明,租户的违法行为必须在30天内妥善解决。如果逾期问题没有解决,房主可以向租赁纠纷总裁中心投诉并请求签发驱逐令。”
不过,Yamalova强调,房主不能够强行禁止租户进入出租屋或强制租户搬出。
“如果租户拒绝自愿搬出,房主必须获得租金纠纷委员会下达的法院判决。如果租户仍然拒绝迁出,房主可以向当地警方报案,警署将会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 Yamalova解释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