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门前秩序、卫生责任制,凡不履行门前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本报讯 沙迦消息,垃圾门前随点乱倒;喝完饮料,瓶子随意往车窗外一扔;车内抛物;没处停车,大街上随处一停……各种影响市容的不文明行为令人唾弃。
近日,沙迦市政府向临街的商场、商店、面包店、餐馆等店铺发出关于开展“城市形象清洁工程”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书面通告,将对涉及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根据类别不同依法将处以最低500迪拉姆,最高5,000迪拉姆罚款。
“所有的设施和商店都必须保持其处所区域面前干净整洁。他们必须确保门前马路卫生干净。任何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罚款,”沙迦市政府的“通告”称。
为了保持沙迦城区街头美观和公众健康和安全,沙迦市政府近日发布书面通告,对涉及包括在阳台上晾晒衣服,向青少年售卖香烟,杂货店违反禁烟令等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罚。
沙迦广大市民对此举表示欢迎,并表示,像Rolla 和 Al Wahda Street等拥挤地区临街零售商占用人行道展示他们的商品严重妨碍行人和骑自行车人的出行。
“每当和家人外出购物时,有时候行走在人行道上,尤其是周末,经常是拥挤不堪。人行道被骑车人和玩滑板的小孩占用,”沙迦居民Faisal Siddiqui说。
沙迦另一位居民Amir Khan对市政府这项决定表示赞赏并抱怨,工业区的垃圾让他们的公司门前垃圾遍地。“这不仅影响城区的市容,而且也严重影响居民和工人们的身体健康。我极力主张政府为所有人的利益更严格地执行法律。”Khan补充说。
部分环境卫生类处罚规定:
·店铺随意将垃圾仍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出行的,依法425条之规定处以5,000迪拉姆罚款;
·在工业区工厂的外边随意处置废品或工业垃圾的,依法326条之规定处以2,000迪拉姆罚款;
·店铺在门前展示商品或肆意扔垃圾,造成阻碍行人出行的,依法325条之规定处以1,000迪拉姆罚款;
·以任何方式影响城市整体外观的行为,依法260条之规定处以500迪拉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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