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迪拜消息---据阿拉伯商报日前报道,阿联酋经济部长Sultan bin Saeed al-Mansouri于10月30日(星期一)在迪拜出席印度-阿联酋伙伴关系峰会期间透露,阿联酋政府将于2018年对当前的《商业公司法(Commercial Companies Law)》有关条款内容进行修改,解除对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

根据目前该法律规定,公司法第22 条款规定,除阿联酋公民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外,成立公司 须有一个或多个阿联酋籍合伙人,而且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股份不少于51%。而Sultan bin Saeed al-Mansouri此次在公共场合公开表态意味着在某些特定行业,上述限制条款或将在新修正案中得以解除,未来或不排除允许设立外资完全控股的独资企业的可能性。
Al Mansoori表示,新法律将确定某些部门,其中51%的公司所有权规定将放宽,而不再需要提供进一步的细节。
目前,从事某些活动的公司可以免除51%的持股要求,包括具有特许协议的石油公司,参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公司,生产电力和天然气的公司,参与水处理和输配电的公司。
如果相关自由区有专门监管公司的规定,外资银行可以免除任命当地担保人的规定,而在自由区设立的公司可也以免除51%当地的担保人持股要求。
Al Mansoori补充说,新法律将支持阿联酋经济的多样化。
据悉,该法律修正案草案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提交联邦国民大会(Federal National Council)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