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记录显示,受害者是一名31岁的菲律宾籍女性,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个32岁,一个30岁。为了让受害者听话,他们在强奸她之前还曾使用电击枪攻击和威胁她。并在强奸后拿走了该名女子的手机,价值Dh1,000的金戒指,以及Dh100的现金等物品。
受害者陈述事件经过时说,她在网上找工作,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在15年5月23日中午,她接到了一名男子的电话。该名男子说她可以来面试,让她下午4点在Al Mankhoul等他。
到了地铁站之后,两个男人接上她,询问了她一些之前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细节等问题。
接着原来坐在副驾驶上的男子(第二被告)就坐到了坐在后座的女子身边,用电击枪恐吓她并用手机数据线将该女子的脖子绑住,然后强奸了她。
然后换第一被告到后座,他强奸了受害者并用电击枪攻击了她。并拿走了该女子的手机、首饰、健康卡、银行卡等物品。
事后他们将受害者带到比较黑暗的地方将她丢下,防止她看到车牌号。
第二被告将她们抢来的手机以Dh1,700的价格卖了出去,手机买家在发现手机是可能的偷来的的时候就拿去报警了。
警察找到了两名被告,在被告处还发现了一部手机和一条女性的腰带,来自另一个被害者。
报告显示,两名被告对受害者的残忍行为在她身上留下了多处瘀伤,包括嘴唇和耳朵上。
警方将收缴来的银行卡还给了被告并收缴了被告的电击枪。
在证据证人俱全的情况下,两名被告对他们的罪行供认不讳。
迪拜中华网提醒广大网友,找工作的时候也要保持谨慎,如有人给你打电话要你去面试,一定得先问清楚对方的情况,了解对方公司是否真实存在,对方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不要随便上陌生人的车,对面试地点也要进行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