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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程序规则的技术判断边界|在程序刚性中校准技术事实

UPC程序规则的技术判断边界|在程序刚性中校准技术事实 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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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技术事实不再是诉讼中的独立变量,而必须在《程序规则》(RoP)设定的轨道内被组织与呈现。

听海通说观点,通勤路上孤独驱散,收获满满!

UPC近期的一系列程序性裁定正在重塑技术判断的展开方式,逐步勾勒出一个愈加明确的制度趋势:技术事实不再是诉讼中的独立变量,而必须在《程序规则》(RoP)设定的轨道内被组织与呈现。法院对技术内容的理解与评估,正与程序要求发生深度耦合,程序本身成为影响技术判断的重要前提。

在这一体系下,权利要求解释、临时措施中的证据提交以及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都被重新放置在程序逻辑之中。UPC正在把程序合规从传统意义上的形式要求提升为塑造技术争议边界的关键因素。本期《UPC程序解读周刊》选取近期判例,观察RoP如何影响技术论证的路径,并讨论这些变化对中国企业在欧洲的专利布局与诉讼策略意味着什么。



01
程序背景|技术争议被程序化的制度起点

随着UPC进入实质运行的第二年,法院在多项程序性问题上形成了更为清晰的处理方式。RoP在权利要求解释、证据提交和诉讼管理中的适用不断细化,技术事实的呈现方式也随之被程序框架重新塑形。


程序规则的作用不再局限于组织诉讼流程,而是直接影响技术争议的结构,使其必须在法定路径内展开。这种制度收紧正在改变当事人准备技术材料的方式,也逐渐推动企业在更早阶段思考技术文本与程序要求的匹配程度。


02
权利要求解释|文本边界的技术锁定机制

UPC案件中,权利要求解释始终处于技术判断与程序规则交汇的核心位置。最新裁决进一步强化了一条重要原则:未在说明书中公开的实验数据不能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技术解释必须回到申请日的公开内容,权利要求含义被“锁定”在文本边界之内。


这一规则不仅维护了申请文件的可预期性,也在制度上阻断了通过新增技术材料扩展权利要求的可能性。技术争议因此得以在稳定文本上展开,减少解释结果的随意性。


在审查是否构成不允许的扩展时,法院还会参照申请人在EPO阶段提交并公布的翻译,并将其视为原文内容的可靠反映。只有在申请人能够证明存在翻译偏差时,这一推定才会被打破。


此外,法院明确排除了依赖专利公开后获得的实验数据来影响解释的做法。此类“技术回溯”被认为破坏了公开文件的稳定基础,与UPC希望建立的审理秩序不相容。


通过这些判例,权利要求解释的制度逻辑正在收紧:技术判断必须在文本边界内成形,为随后的事实审查奠定固定起点。


03
证据规则|紧迫性驱动的前端化技术审查

在临时措施程序中,证据规则呈现出显著的“紧迫性优先”特征。为了在有限时间内判断是否存在即时风险,法院采用了不同于主程序的举证结构:专利有效性的初步质疑通常由被告承担;若对现有技术文献的翻译存在分歧,被告须清晰阐明翻译正确的理由,否则法庭会直接采纳申请人提供的文本。


这种安排并非简单的举证责任转移,而是临时措施内在属性的体现。程序的目标是快速作出保护性判断,不鼓励在短期内展开全面的技术解释;关于有效性的根本争议,应由主程序或无效反诉承载。


与此并行,UPC不断完善的保密隔离机制,使法院能够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核实关键技术事实。限定参与主体、将专家报告直接提交法院、实施严格的信息隔离,这些措施共同形成了一种在可及性与保密性之间取得平衡的制度化路径。


临时措施下的技术审查因此被前置化、结构化,证据提交不再是自由叠加,而是具有明确边界和程序节奏的技术论证过程。



04
诉讼程序管理|中止规则的严格边界

UPC在诉讼管理中的整体趋势十分鲜明:程序效率优先于技术复杂性。近期裁决显示,法院通过严格适用RoP,收紧了中止诉讼的适用空间,确保审理节奏不被程序策略牵动。


在初步异议方面,RoP第21条构建了一个“快速通道”。报告法官须立即处理异议,而有效性抗辩不能在口头审理阶段首次提出,必须以无效反诉的方式进入主程序。这一安排使技术争议保持在制度预设的路径之内。


在中止程序方面,法院明确仅在当事人已依据RoP第21.1条提出上诉的情况下才可能批准中止。“可能上诉”不构成理由;RoP第295条虽允许法院决定中止,但上诉法院通常不会暂停一审程序,以维持审理的完整性。


跨境并行诉讼同样难以撼动这一逻辑。即使在英国等辖区存在相关程序,只要没有待决的撤销程序,通常不足以使UPC中止侵权诉讼。


对中国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以往常用的“跨境节奏控制策略”正在UPC体系中迅速失效。程序路径、提异时点和主程序节奏将成为未来策略布局的关键变量。



05
结语|在新兴体系中看清技术与程序的双重逻辑

两年多的司法实践正在推动UPC形成一套结构化的裁判逻辑。技术判断与程序规则的深度结合,正在改变技术事实在诉讼中的呈现方式,也重塑欧洲专利争议的整体生态。技术解释、证据提交、程序管理三者之间的协调,不再依赖法官自由裁量,而逐渐靠制度框架完成自我校准。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这一趋势具有现实而深远的影响:

  • 技术方案需在申请阶段充分公开

  • 关键论点和证据需在诉前或案件初期即做好准备

  • 程序选择必须精确遵循RoP的节奏与路径


随着制度持续成熟,这种技术与程序的双重逻辑将长期塑造企业在欧洲的专利风险结构。及早理解并融入这一框架,将成为未来开展跨境专利布局与应对诉讼挑战的基础能力。


栏目说明

UPC程序解读周刊》由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策划,聚焦统一专利法院(UPC)体系下的最新判例与程序实践,以中立、系统、精准的方式呈现UPC程序规则的运行逻辑,帮助中国企业在跨境专利诉讼中看清规则、识别风险、提前布局。



关于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是一家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主管的国际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由北京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主要致力于国际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与咨询、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研究、案件分析与论证、国际学术会议、组织培训与国际交流,尤其是中国企业“出海”和“一带一路”中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院由一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司法界知名专家和有志之士共同发起和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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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作者:泽识

校对/排版:No one & Alan

总编辑:泽识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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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是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国际知识产权研究机构。主要研究国际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海外风险防范与纠纷应对,开展案件分析、学术会议、培训和国际交流,尤其关注中国企业“出海”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由知名专家共同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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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是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国际知识产权研究机构。主要研究国际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海外风险防范与纠纷应对,开展案件分析、学术会议、培训和国际交流,尤其关注中国企业“出海”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由知名专家共同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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