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开展部分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涉及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儿童玩具等多类商品
海关总署发布〔2025〕第150号公告,宣布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抽查检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并遵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63号修订)执行。
自2025年8月1日起,以下商品将纳入抽查范围: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日用饰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2024年第163号公告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