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登山协会最新审定的《山地越野跑竞赛规则》。
(二)计时和有效成绩
1、有效成绩
赛事采用芯片感应计时,赛时参赛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在出发区集合、检录及出发,所有参赛者必须沿指定线路前进及打卡,如参赛者缺少任何一个打卡(计时点)的成绩,将视为成绩无效且无法取得完赛奖牌。
若参赛选手确实按规定从起点出发,并按指定路线行进、经过了全部计时点,但发生计时数据丢失的,以计时点的赛事裁判手记成绩记录为准。
2、比赛排名
全部参赛者的完赛成绩及成绩排名以枪声计时的系统记录成绩为准。
即使选手共同抵达终点和冲线,仍认定系统成绩并进行排名,不取并列成绩。
(三)关门时间及退赛
1、关门时间
所有参赛者必须各检查站关门时间前通过,超出关门时间的参赛者成绩无效,并应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退赛并下撤,不得继续参加比赛。
(1)第一日比赛赛程约16公里,上午10:00鸣枪出发,下午16:00关门,限时6小时。
(2)第二日比赛赛程约20公里,上午10:00鸣枪出发,下午17:00关门,限时7小时。
2、退赛
(1)起点退赛:起点关门时间为发枪后15分钟,超过出发时间15分钟、仍未经过起跑计时点的选手视为主动退赛(DNF)。
(2)中途退赛:在参赛过程中如有参赛者有意中途退出,必须向赛道工作人员申报退赛,或拨打号码布背面的联系电话告知组委会。若参赛者擅自退出而没有知会组委会,可能会导致大量浪费搜救人力及物资进行搜索,也可能让其他有需要人士延误救援,所以请有意中途退出的参加者务必致电告知组委会,并尽量抵达最近的检查站登记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安全退赛。
(3)医疗强制退赛:为确保参赛选手的人身安全,赛事医疗人员有权要求询问和检查参赛者,被询问或检查的参赛者应暂停比赛,配合医疗人员的询问和检查。根据医疗人员的检查结果,有权要求参赛者停止比赛、休息或退出比赛。被医疗人员判定不能继续比赛的,参赛者应尊重医疗人员的专业评估意见并退出比赛。
(四)赛道救援
参赛选手在车辆无法通达的山野赛道上发生意外、无法继续前进的,应即刻向组委会求助(通过号码布上的紧急求助电话),并在原地寻找安全场所等待救助,组委会将安排临近的救援小组以最快的速度前往提供救助。
参赛选手在赛道发生轻微伤、可继续前进的,建议报告组委会后,尽量先自行抵达最近的检查站,相应工作人员和医疗人员会做好准备帮助选手处理伤痛。
(五)处罚办法
为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参赛者违反任何一项比赛规则均有可能会受到减时处分或被取消比赛资格,任何处罚均由竞委会做出最终决定。以下为禁止的比赛行为:
1.未按照规定比赛路线进行,有意或无意抄近道及跑错路的,发现并确认非赛道路标导致且运动员获利的,取消比赛成绩;
2.故意阻挡或对其他参赛选手跑进制造障碍的,或不避让或冲撞行人、游客的,取消比赛成绩;
3.未携带竞赛装备其中任何一项进行比赛的,予以罚时或取消比赛成绩;
4.在比赛中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故意惊扰动植物,或在山野禁火区用火的,取消比赛成绩,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5.未按顺序依次经过计时检查点的,取消比赛成绩;
6. 参赛期间乘坐或使用机动、非机动交通工具或其他外力帮助自己或他人在比赛中获利的,取消比赛成绩;
7.检查站关门后抵达,不听取赛事工作人员劝告、仍强行继续参加比赛的,取消比赛成绩;
8.故意或恶意占用医疗急救和应急救援资源的,取消比赛成绩,造成他人生命健康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9.拒绝配合并不执行裁判员的的决定,辱骂、殴打现场工作人员、志愿者的,取消比赛成绩;
10.替跑,将号码布给予他人使用、使用他人号码布参赛,或同时携带两个或以上计时设备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11.蓄意破坏、改动赛道标识等比赛引导系统的,取消比赛成绩,包括但不限于丝带路标、反光条、警戒带、指示牌、地贴、可冲洗喷涂、标识旗等。
12.服用兴奋剂的,取消比赛成绩,具体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发布的反兴奋剂管理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