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的 ICMS(商品流转税)体系繁琐而复杂,尤其是 ICMS-ST(税收替代机制)和 ICMS-DIFAL(跨州税差额)这两种税制,常常让跨州经营的公司感到困惑。今天,我们将深入浅出地解释这两者的区别、如何正确申报,以及它们如何影响您的业务运营。
一、什么是ICMS税收替代(ICMS-ST)?
ICMS‑ST(Substituição Tributária)是一种特别的 ICMS 征税机制,是巴西税收模型中的预缴机制,通常由制造商或进口商作为替代纳税人,提前缴纳商品在后续转售链中的ICMS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的卖方(供应商)预先支付了一项实际上应由买方公司承担的税款。通常情况下,ICMS 税只会在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征收。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制造商(供应商)在将商品出售给将向最终消费者销售的公司(即零售商)时,预先支付了这项税款。由于这是零售公司应缴税款的预付款,因此在巴西,通常会将这笔税金转嫁给商品的买方。也就是说替代税由供应商代零售商预收,零售商在定价的时候应该把这部分税金加在售价里以转嫁给最终的买方。
二、为什么使用这种机制?
为了简化税务流程、防止漏税,并减轻零售商重复缴税、负担过重的问题。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这种机制?
并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 —— 只有被列入“Convênio ICMS 92/2015 ”的商品才使用这个制度。
四、ICMS-ST 的运作流程
• 由谁缴纳? 供应商或生产商是“税务替代方”,他们为商品支付税款。
• 什么情况下适用?当商品在本州内销售时,ICMS-ST 适用,不需要额外缴纳icms税款。
• 如何申报? 在开具发票时,使用税务情况代码 CST 10、30、70 表明该商品已支付了 ICMS-ST。
具体运作方式:
1. 供应商预缴ICMS,覆盖商品在同一州内后续流通的税款。
2. 若商品跨州销售(如SP→MG),原预缴税款无效,需重新处理:
a. 存在ICMS-ST协议:电商卖家A需作为替代纳税人向目的地州缴纳ICMS-ST(通过GNRE),并申请退还原ICMS-ST。
b. 无协议:需支付跨州ICMS+DIFAL+FCP,同时申请退还原ICMS-ST。
场景说明:
场景1:州内销售(SP→SP)
供应商预缴ICMS-ST,零售商销售时无需再缴税。
场景2:跨州销售(SP→MG)
若存在协议:需通过GNRE缴纳MG州的ICMS-ST,并申请退还SP州的预缴税款。
若无协议:需支付跨州ICMS(如4%)+ DIFAL(如16%)+ FCP(如2%)。
结论:ICMS-ST仅适用于商品在原州内销售,跨州交易需根据协议选择ICMS-ST或DIFAL,二者不可同时适用。
五、什么是 ICMS-DIFAL(跨州税差额)?
ICMS-DIFAL 是针对跨州交易的税务机制,尤其是在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时(即消费者是非 ICMS 纳税人)。它的目的是确保税款在商品实际消费的州(目的地州)收取,而不仅仅在出发地州收取。
例如,如果 Tramontina 公司位于南里奥格兰德州 (RS),而 INTERCLIVE 公司位于圣保罗州 (SP),当其中一家公司向另一家公司销售商品时,税款(ICMS)需要在这两个州之间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总税率为 18%,其中 7% 属于南里奥格兰德州 (RS),Tramontina 将在其月度纳税报告中支付这部分税款,而剩余的 11% 属于圣保罗州 (SP)。这 11% 就是税率差异(DIFAL)。DIFAL 需要在货物发往另一个州时提前支付。根据补充法第 87/96 号第 4 条第 2 款的规定,当买方也是 ICMS 纳税人(即买方购买商品用于转售)时,支付 DIFAL 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如果买方是个人或不是 ICMS 纳税人的公司(即不会转售商品的公司),则卖方负责支付 DIFAL。
六、ICMS-DIFAL 的运作流程
1. 适用条件
-
跨州销售(如SP→BA);
-
买方为个人或无州税号(IE)的企业;
-
商品不适用ICMS-ST协议。
2.谁缴纳?
主要由买方支付,但在某些情况下(如买方是非纳税人),卖方需要负责差额。(注:即对于我们跨境卖家来说,买方都是最终消费者,则由卖家自行支付)
3.如何申报?
需要通过 GNRE(全国州税收指南)进行跨州税款的支付和申报。当商品从一个州(如圣保罗州)销售到另一个州(如米纳斯吉拉斯州)时,如果目标州的税率更高,那么卖方需要补交税率差额。
4.例子:
交易方向:Tramontina(RS)向 INTERCLIVE(SP)销售商品
SP 的本地 ICMS 税率:18%(假设为标准税率)
跨州税率(RS → SP):12%(假设为一般商品)
DIFAL:18%(SP 税率) - 12%(跨州税率) = 6% (在SP申报)
税款的支付责任:
12% 的跨州税率:
由卖方(Tramontina/RS) 在开具发票时收取,并支付给其所在州(RS)。
RS会保留 7%(根据联邦参议院的分配比例),剩余 5% 需转移给 SP(但这一分配由州政府处理,企业无需直接操作)。
DIFAL(6%):
由买方(INTERCLIVE/SP) 承担(2022 年后规则),需通过其 SP 的纳税申报(GNRE)支付给 SP 州政府。
如果买方是免税企业(如医院、学校),则卖方需代扣 DIFAL。
七、总结
ICMS-ST(ICMS税收替代)和ICMS-DIFAL有什么区别?
|
特点 |
ICMS-ST(ICMS税收替代) |
ICMS-DIFAL |
|
适用范围 |
l 州内销售、 l 跨州销售存在ICMS-ST协议的情况 |
跨州销售(如SP→BA); 买方为个人或无州税号(IE)的企业; 商品不适用ICMS-ST协议。 |
|
谁缴纳税金 |
供应商代为缴纳税款 |
买方补缴税率差额,卖家可能需要代为缴纳 |
|
税款类型 |
一次性预缴税款 |
补缴州际税率差额 |
|
销售范围 |
同州销售 |
跨州销售,特别是最终消费者购买商品时 |
|
参考法规 |
Convênio ICMS 142/2018 |
Emenda Constitucional 87/2015 |
|
申报方式 |
使用CST60备注(已支付税款) |
需要通过GNRE补缴DIFAL |
八、Q&A
ICMS-ST 和 ICMS-DIFAL 是否能同时适用?
不可以。ICMS-ST 和 ICMS-DIFAL 是两种独立的税制,它们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商品。但是,它们可以出现在同一张发票中,只不过它们适用于不同的商品。具体适用哪一种税制,取决于商品的流通路径和目的地州的规定。
实际操作:
•跨州销售:如果商品在跨州交易中适用 ICMS-ST(即存在协议),则无需缴纳 DIFAL。
•无 ICMS-ST 协议时:则需要缴纳 ICMS 和 DIFAL。
如何在税务申报中处理 ICMS-ST 和 ICMS-DIFAL?
1.申报 ICMS-ST:当你购买商品并且已经通过供应商支付了 ICMS-ST 时,不要重复申报普通 ICMS。只需在申报表中标明这些商品已适用 ICMS-ST。
2.申报 DIFAL:如果商品适用 DIFAL,特别是在跨州交易中,你需要支付税率差额部分。这部分税款通常通过 GNRE 进行支付。
总结:
•ICMS-ST 是供应商代为预缴的税款,主要适用于本州销售。
•ICMS-DIFAL 用于跨州交易,主要解决税率差异问题,确保税款在消费地州收取。
•它们通常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交易,但可能出现在不同商品中。
END


